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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关于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H终止妊娠管理的通知各科室:为规范我院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工作,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一、医院对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二、B超室要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警示标志。对孕妇使用B超机施行检查的医务人员应签名填写孕妇超声波诊断检查登记表。同时
2、,要严格B超机操作规范,实行工作室进入许可制度、双人检查结果共同签字制度。三、B超机操作人员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接生的医务人员必须有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并签订责任书,定期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四、操作人员不得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任何信息,检测报告中不得含有胎儿性别内容,否则视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行为。五、药房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附件1)进行管理,凭处方调配、使用人工终止妊娠药品,并建立处方档案,对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登记。要记录取药时间、妊娠妇女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主管医师、药剂师(附件2)。六、进行早期药物流
3、产、人工流产、有医学指征需要终止妊娠时,须向受术者说明药物流产、人工流产或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意见情况,经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署意见。严禁使用终止妊娠药品为他人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七、医学需要施行终止十四周以上妊娠(治疗性引产、医学诊断胎儿异常、宫内死胎)手术的,须有明确的医学诊断依据,查验并保存受术者由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前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并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审核签名,受术者本人签字同意(不含未成年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入病历存档备案。八、非医学需要施行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分以下几种情况:(一)经确认未达到法定
4、婚龄(20岁以下)要求引产的,不用计生部门证明,未成年人须经合法监护人(户口薄、身份证复印留底)签名同意。(二)超过法定婚龄(20岁及以上)的未婚对象,须持有镇(街道)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发放的“终止妊娠证明”(户口薄、身份证、未婚证明和“终止妊娠证明“复印留底)。(三)对违反计划生育条例发生怀孕的对象,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出具“终止妊娠证明(户口薄、身份证、和“终止妊娠证明复印留底)。(四)离婚对象要求引产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离婚证明书(复印留底)。(五)流动人口对象要求引产的,未婚者要凭身份证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者符合计划生育条例怀孕的对象要求引产的,原则上由户籍地出具引产证明;
5、户籍地出具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由现居住地或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人口计生局调查核实后出具终止妊娠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复印留底。九、实施人工终止十四周以上妊娠前,必须登记受术者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同意人工终止妊娠证明”。并将受术者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同意人工终止妊娠证明”等复印后附在住院病历上。十、签订责任书,相关科室与医院签订禁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状(附件3);责任人与医院签订整治“两非”影像、妇产科、药剂工作人员承诺书(附件4)。十一、强化责任追究制,凡违反规定为他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
6、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一经发现查实,扣发当月效益奖金,情节严重的,招聘人员解聘,在编人员待岗6个月,并报卫生局依法吊销执业资格证书。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前文件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附:1: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范围。2:人工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登记表3:禁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状;4:整治“两非”影像、妇产科、药剂工作人员承诺书*市妇幼保健院二O二三年二月二十六日附1:人工终止妊娠药品范围一)米非司酮片;(二)米索前列醇片;(三)乳酸依沙Y唳注射液;(四)缩宫素注射液;(五)卡前列甲醇栓;(六)获准生产和销售的其
7、他人工终止妊娠药品。禁止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责任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卫生部关于禁止利用超声等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通知精神,做好本院打击“两非”工作,特签订如下责任状:一、医院对B超操作,终止中期以上妊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查处打击“两非”的举报投诉。二、B超室门前应有严禁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O三、B超室、妇产科要有B超使用和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并上墙。四、严格登记制度,孕产妇B超检查,统一使用孕妇超声波诊断检查登记本,检查时需有2名医务人员在场并在登记本上签字。五、严禁使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
8、鉴定,对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必须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医院审批,由医务科通知相关科室执行。六、建立和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药物流产所使用的药物(米菲、米索等)实行严格管理。七、实施终止妊娠(14周以上)引产手术必须凭计生部门统一印发的批准中期以上妊娠证明,查验术者身份证完善相关登记,方可施行引产手术。八、凡发现(举报)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不按规定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一经查实,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历查处。本承诺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和单位各执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科室负责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市妇幼保健院整治“两非”影像、妇产科工作人员承诺书本人在B
9、型超声诊断室、妇产科工作期间,郑重承诺: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行为;2、不参与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3、未经批准不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检查;4、严格按临床医师出具的B超检查申请单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不超范围检查,检测报告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不向受检者及其家属或其它人员透露、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问题;5、严格执行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管理制度和B超室工作制度,在对妊娠妇女进行超声检查时
10、,拒绝非B超室工作人员进入。认真按要求做好各项检查登记工作;6、严格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核制度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禁止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7、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不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检查者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8、违反“两非”,经查实,接受处罚。初犯扣发当月绩效资金;再犯招聘人员接受解聘,在编人员待岗6个月;情节严重的,报卫生行政部门吊销执业资质;9、自觉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和单位的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单位各执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签订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市妇幼保健院整治
11、“两非”药剂人员承诺书为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我作为药剂科工作人员作出如下承诺:1、主动接受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法律法规教育。2、广泛宣传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3、建立和完善终止妊娠药品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药物流产所使用的药物(息隐、米索等)实行严格管理,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资格资质,决不从药品批发企业以外的渠道购进终止妊娠药品。4、建立完整的购进、验收、使用和库存等记录,实行专人、专柜、专账管理,确保终止妊娠药品渠道正规、使用规范。5、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一旦违规,接受相关处罚。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和单位各执一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签订时间:年月日承诺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