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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一、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我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原卫生部医疗机构院各公开督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二、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发扬民主、注重实效的原则。三、医院成立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组长:*(书记/院长)副组长:*彬(工会主席/副院长)*(副书记)*(院办主任)成员:*(工会副主席)、*(门诊部主任)、*(团支部书记)、*(宣传科科长)、*(信息科负责人)。四、院务公开督考核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对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院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职工反映
2、的意见是否到落实,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二)负责对各部门执行院务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归纳整理,向院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三)制定完善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工作制度;(四)负责组织职工代表对院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方式、程序、效果等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建议整理后向院务公开办公室反馈。五、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工作制度(一)每季按照分管工作项目分别对院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下发督办单,限期整改。(二)利用医院微信群、公示栏、院周会等形式及时向职工反馈监检查情况。(三)每年或适时组织职工代表对院务公开内容等情况进行
3、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及时归纳整理反馈给院务公开办公室。六、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安排和部署,并作为评定职能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七、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是对医疗机构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形式。八、院务公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及其效果。九、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医院社会监督员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外部监督。十、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职工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内部监督。十一、医院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电子邮箱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十二、医院院务公开办公室接到日常监督反意见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
4、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名的意见要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对有利于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十三、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责,定期对日常监督反馈意见的登记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十四、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是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每年对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评估。十五、定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组织领导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体制、协调机制和工作部门的建设情况;领导和工作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年度院务公开工作目标、计划和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院务公开纳入医院责任目标管理情况等。(二)制度建设院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制度建立和实情况(三)公开内容1.对社会
5、公开情况,包括医院本情况;服务信息(包括务指南、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服务承诺等);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患者就医须知等。2 .对服务对象公开情况,包括各种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收息;医疗机构的药品、仪器设备检查以及诊疗价格;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按照规定提供医疗文书等信息资料服务等。3 .对内部职工公开情况,包括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职工权益保障;药品、设备等物资购置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领导职务消费等情况。4 .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开内容(四)公开载体建设院务公开载体的建设情况,包括公开场所、各类会议,
6、电子媒介等。(五)监督检查院务公开检查监督机制建立情况;院务公开内容动态管理情况;服务对象、职工对院务公开的满意度等。(六)工作创新公开形式和内容的创新和拓展情况。十六、院务公开采取量化考核的方式,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被考核部门包括:院办、门诊部、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人事科、医学装备科、药剂科和总务科。(一)优秀:积极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社会反映好;(二)合格:认真执行院务公开的各项规定,按照要求开展院务公开工作,措施比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三)不合格:院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全面,执行院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因未按照规定开展院务公开工作造成重大负面或社会影响的,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十七、定期考核可采取实地考核、综合评议等方式,也可与其他检查和督导合并进行。定期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给被考核部门,并责令改正。十八、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接受职工和社会监督。十九、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情况对院务公开定期考核优秀的部门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二十、违反院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由医院主管领导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批评训诫;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