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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高新区金凤片区道路环境整治三检管理制度重庆漾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05月材料进场检验制度一、项目材料员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工用具、低质易耗品的调查及采购供应工作,负责周转性材料、设备的联系及租赁工作,以保证施工需要。项目材料员应掌握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提高采购技能,节约材料费用,降低工程成本。二、项目大宗材料由项目预算员提出采购计划,工用具及周转性材料由施工员提出采购计划,材料计划经项目经理负责审批后,由材料员按质按计划采购。三、根据周转性材料使用计划进行联系调查和按量租赁,作好材料租赁和归还记录,交库管员整理入帐。四、项目质检员对进场原
2、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合格证,按规定抽样送检并记录试验情况,试验报告单交资料员归档保存。同时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入场报验,并对入场材料进行抽样送检。五、入场材料抽样检测合格后,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使用报验,验收合格后用于相应的施工部位。六、项目保管员负责工程项目各种材料、物资、设备、工用具及构配件的验收、保管、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的收发原始记录,建立材料及物资收发台帐。采购清单和对应发票由保管员签证后交还材料员作为财务报销依据。根据周转性材料使用计划,将材料员作好的材料租赁和归还记录整理入帐。七、执行材料物资出库领料制度,按签字齐全的领料单核发各种物资;根据物资
3、使用要求及特点分类分规格存放,明确标识,定期进行帐卡物核对检查;单位工程竣工后进行一次材料物资总盘存,将盘存结果交预算员作为工程成本核算的依据。八、配合作好库房和材料堆场的防火、防盗、防潮、防意外事件等工作,减少材料物资损失。重庆漾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三检制”管理制度一、自检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2、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工程检验批项目,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在完成后同班组质量管理员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合
4、格后方可提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3、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在班组自检合格且完善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形成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施工记录并签字,方可提请专职质量检查人员进行质量核验。4、项目分部主任或分部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地组织专职质检人员、施工员、班组长进行分项工程质量核验,专检人员在核验时,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记录等。无相关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地组织项目分部主任、分部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施工员
5、、班组长进行分部工程质量核验。在核验时,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分项质量验收记录、施工记录等。无相关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项目经理必须认真地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分部主任、分部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人员、施工员、班组长进行单位工程质量核验。在核验时,要先查阅施工技术挡案。无档案记录时,不予进行质量核验。5、项目技术负责人、分部主任、分部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在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核验的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或虽经核验未达标时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否则要追究责任直至罚款。二、互检1、工种间的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项目分部主任或分部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交接,由专业施工员、班组长进行
6、交接检查。由交方施工员填写“工序交接检查表”,经双方认真检查并签认后,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检验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2、总、分包间的交接检:(1)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说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总分包交接检查表。移交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签证等工作,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2)凡总、分包之间有相互关系的隐蔽项目,负责做下道工序的单位必须在隐蔽前填写“总、分包交接检查表”,与做前一道工序的单位办理交接检手续。经双方自检(指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项目)或交接双方共同检查(指土建工程及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关的隐蔽项目)
7、,达到质量标准并经双方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隐蔽工序的施工。否则,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3)商品混凝土交接检的具体要求,交接验收单由混凝土搅拌站制定,报项目质量管理部备案。3、成品保护交接检(1)钢筋成品、模板成型、高级装修地、墙面、罩面板、高级细木装饰、高级暖卫、电气器具等,均应与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查表”。进行交接签证。(2)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对已完成的成品进行保护,在施工过程中始终要有防止成品、半成品损坏(或污染等)的有效措施。(3)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如不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如果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时,由负责上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4
8、)对已办理成品保护交接检的项目,如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做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后果。三、专检(1)所有检验批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验收。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或虽经检验、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检人员有对其实行罚款权。(2)专检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做到无自检记录或其不符合要求时,不予进行核验,以促进班组质量管理工作,对有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的工程,在检查验收时应会同项目分部主任、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班组长共同进行
9、。并依专检人员验收的质量结论为准。(3)专检人员在核验评定检验批工程质量结论时,必须按质量标准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主动协助施工员、班组长搞好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要注重抓薄弱环节、抓重点部位、抓防止(治)质量通病及抓隐、预检等工作。重庆漾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序报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限期整改。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报总监批准后,发出工程暂停令,指
10、令该分部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整改后,报复工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复检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3)分部分项工程、单项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该部分工程报验申请,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签认报验申请表。4)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建设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为规范公司各项目部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凡公司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项目经
11、理部必须遵守本制度。三、见证取样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项目经理部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件、试块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质量检测单位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四、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对全公司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进行督促管理,技术质检部对见证取样送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五、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量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取样频率确定。六、必须实施见证取样送检的试件、试块和材料:1、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3、用于承重结构的
12、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4、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6、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7、地下、屋面、厨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七、见证人员由建设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项目经理部、质量检测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八、在施工过程中,见证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九、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和材料送检时,由项目经理部试验人员填写委托单,委托单上应有见证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十、质量检测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出具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报告必须加盖见证取样检测的专用章。十一、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