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720308 上传时间:2024-0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40.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应急部13号令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已经2023年11月6日应急管理部第2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王祥喜2023年H月29日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批注【黄1:明确适用范用,只适用于工贸行业批注黄2:删除了出入口狭窄,增加了未被设计为固 定工作场所(如喷漆房为固定工作场所)第二条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适用本规定。I/第三条本规

2、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可以进入作业,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第四条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有限空间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以及安全培训、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装备、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要求。I第五条工贸企业应当实行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的监护人员,负责监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监护人员应当具备与监督有限空间作业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正确使用气

3、体检测、机械通风、呼吸防护、应急救援等用品、装备。I第六条工贸企业应当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明确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因素等信息,并及时更新。I批注【黄 1131:删除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将应急管 理制度细分为应急救援装备、和应急处置,增加r防护 装置管理制僮。批注l4:新增作业监护制,明确专门的监护人员负 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同时明确监护人应当具备的能力,批注I黄US:存在硫化氢、氧化碳等中毒风降的有限 空间作业未时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管理台账属 于重大隐患鼓励工贸企业采用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第七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

4、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大小,明确审批要求。对于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当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人员进行审批,委托进行审批的,相关责任仍由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未经工贸企业确定的作业审批人批准,不得实施有限空间/,-.)/批注*6):新增了分级审批要求:7PI/存在硫化氮、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未落第八条工贸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依法发包给其他单位实I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属于重大隐患施的,应当与承包单位在合同或者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工贸企业对其发包的有限空间作业统一协调、管理,并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有效落实各项

5、安全J昔施/1批注Iltil71:删除安全生产法中已有明确骁求的内容。第九条工贸企业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对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如实记录。未经培训合格不得参与有限空间作业。I第十条工贸企业应当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按/批注ai8:增加培训频次要求,培训人员删除r现场/负责人新增了作业审批人,培训内容要求进行简化规定组织演练,并进行演练效果评估。I/1批注m昨筒化了应急演练的要求I第十一条工贸企业应当在有限空间出入口等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置安全风险告l,.l;批注【黄HiO:

6、新增了设置风险告知牌的要求,明确了大口睥I/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求。留十二条工贸企业应当对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的有限空间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行限空间作业未设1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属于重大能患。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员未经审批进入。监护人员负责在作业前解除物理隔离措施。批注M2对硒措施的要求进行了细化)第十三条工贸企业应当根据有限空间危险因素的特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气体检测报警仪器、机械通风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全身式安全带等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并对相关用品、装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确保能够正常使用oI/批注f新增了对防护用品、应

7、急救援装备定期第十四条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存在爆炸风险的,应当采取消除或者控制措施,/ 批注黄 1113:存在疏化氮、-氧化碳等中毒风险的有 / 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相关电气设施设备、照明灯具、应急救援装备等应当符合防爆安全要求。I作业前,应当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监护人员应当对通风、检测和必要的隔断、清除、置换等风险管控措施逐项进行检查,确认防护用品能够正常使用且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确保各项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要求。有专业救援队伍的工贸企业,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I第十五条监护人

8、员应当全程进行监护,与作业人员保持实时联络,不得离开作业现场或者进入有限空间参与作业。发现异常情况时,监护人员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应当立即按照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组织科学施救。未做好安全措施盲目施救的,监护人员应当予以制止。作业过程中,工贸企业应当安排专人对作业区域持续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作业中断的,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I第十六条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需要重点监督管理的有限空间,实行目录管理。/ 批注黄UMI:新增了现场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 删除/作业前检测时间要求/

9、批注【黄 115:作业过程实施全程监护,具体要求进行 / 了简化。存在硫化氮、-第化碳等中有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作业 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属于重大银行监管目录由应急管理部确定、调整并公布。第十七条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将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将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中毒和窒息风险的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突出对监护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作业审批、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装备配备等事项的检查。第十八条负责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

10、员发现有限空间作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止作业,撤出作业人员;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作业。第十九条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电的,夷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二)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仪器、设备、装备和器材的,或者未

11、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第二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或者未如实记录安全培训情况的;(二)未按照规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处置方案或者未按照规定组织演练的。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工贸企业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配备监护人员,或者监护人员未按规定履行岗位职责的;(二)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或者未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三)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或者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的;(四)未按要求进行通风和气体检测的。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3年5月20日公布的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公共安全/安全评价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