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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秘书处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落实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乙地子区甲地商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商会秘书处是贯彻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决定精神的常设机构。负责行政管理、各部门的工作协调管理,宣传商会、表彰优秀,积极开展各种对外联络活动。第三条秘书长岗位职责:(一)主持商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一)听从执委会指挥,落实执委会指示,及时准确与执委会沟通;(三)执行商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执委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的会议决议,抓好商会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四)根据工作计划,督办检查完成情况;(五)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相关的评比活动;安排并实施商会的政治、业务等各种学习、培训I;组织会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六)帮助会员企业引进各类人才;(七)负责会员服务,商会联络、宣传教育,组织安排商会各种活动,为会员企业参加各类会展、技术交流、技术合作牵线搭桥,协调商会内外关系;(八)为商会各类会议作好筹备组织工作;(九)负责对会员的日常管理,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十)处理职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日常事务;(十一)贯彻执委会决定,完成商会的其他工作。第四条本制度经执委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执委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