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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即我校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两公开、一监督”的工作程序进行。“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一监督”就是决议和决议实施全过程要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一、运用“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二)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三)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四)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
2、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二、内容及程序“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校发展实际,符合教师意愿。(一)按照“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主要包括:1 .学校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学校活动及经费使用与管理。3 .学校评优、考核、救助等。(二)“两公开”工作法不得对以下事项进行决策和实施:1 .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2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3 .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4 .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5 .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6 .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3、。三、“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原则上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一)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及广大教师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1、提议前:(1)广泛征求党员、教师代表和广大教师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教师的切身利益。(2)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校实际及群众意愿。(3)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委获得批准、备案。2提议中:(1)召开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专题介绍拟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2)所有党支部委员进行充分讨论,
4、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3)全体党支部委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支委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决议意见。3、提议后: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决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二)党员大会审议。将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1、审议前,学校提前通过书面方式,将拟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发放给全体党员,供党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众意愿,提高审议质量。2、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可以
5、列席会议,并具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副校长通报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3、全体参会党员对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并根据讨论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4、与会党员对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与会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5、所有党员深入教师中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教师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6、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审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四)决议的公开经教师大会通过的决议事项,向全体教师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1、在党务
6、公开栏或村务公开栏上,以书面形式公开决议事项、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2、设立征求意见箱,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补充完善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3、公开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开教师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决策程序。(五)组织实施决议教师大会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在党支部领导下,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实施过程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党支部定期向党员、教师代表通报决议的预算和实施进度、账目等情况。实施过程中遇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党支部应及时
7、向党员大会、教师代表会议或全体教师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党支部,经村研究确定后,再次按“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六)实施结果的公开充分发挥党员大会、精神教师代表大会、全体教师大会的作用,对决议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及时公开。1、工会负责审核审查决议的实施结果。2、党支部要及时详实、准确、全面地公示实施结果,并设立意见箱或热线电话,收集广大教师的意见建议。3、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校委会必须在三日内给予解释答复。4、对校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者校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教师代表大会或教师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最终处理结果。5、对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教师,可依法向上级党委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