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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工程合同执行管理合同签定后,经营部组织审计部、工程部、财务部等职能部及职能责任人进行合同学习,熟悉合同条款内容,统一合同解释口径,分析合同执行潜在风险,加强合同风险管理。1合同风险评估管理公司对合同风险分类分部门管理:工程部承担工程质量、进度风险管理,经营部、审计部、工程部承担工程成本风险管理,财务部、经营部承担付款风险管理。合同签定后,经营部首先组织合同风险评估,把风险按承担对象进行分类,分清开发商、施工承包商承担风险范围,必要时可确定我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措施,并形成纪要。不属于开发商承担的风险,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出现,不得对施工承包商办理经济或工期补偿手续(索赔)。2合同的解释2.1
2、公司内部的合同解释合同执行过程中,公司内部员工对合同条款理解有异议的,可口头或书面询问经营部,经营部对有异议合同条款作出书面解释并经项目经理核实、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合同条款的内部最终解释,相关员工必须按合同的最终解释执行。2.2履约双方的合同解释公司对合同条款的最终解释执行起来与合同履约另一方(施工承包方)的解释有分歧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经营部书面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并签署后,可对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书面解释,书面解释为合同的有机组成。但合同的解释条款不得违背达成合同时的初衷(见合同洽谈记录及招投标书),不得对合同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3合同的补充因客观原因(如扩大施工承包范围)造成合同不能满足执行
3、需要的,由相关风险管理责任部门书面提出,并报项目经理、总经理批准后,经营部组织合同双方对合同进行必要的补充。补充的合同条款只应对产生补充合同条款的客观事实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对原可执行的合同条件具有约束力(见合同洽谈纪要)。办理合同补充的程序及职责范围可参照合同制定。4合同索赔与反索赔4.1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由公司负责合同实施风险管理职责的部门根据公司的职责界定进行管理。4.2工程部在遇到合同履约另一方向我公司进行合同索赔时(办理工程签证),应及时知会经营部,理清事件的性质,严格区分是否属开发商合同风险范围:属于对方正常合同风险的,不予办理。4. 3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对方违约对我公司造成经济、质量、工期等损失的,工程部应及时知会相关职能部门一起进行合同反索赔,追偿我方损失,避免事实上的无风险合同。5合同付款5.1合同签定后,公司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付款。5. 2公司原则不允许超越合同约定付款比例付款,但在无实际付款风险的情况下,经公司主管领导特批后,可适当提高合同付款比例。5. 3付款办理方式工程付款的依据是经项目经理等各级责任人确认、经营部填写的工程付款确认单,填写工程付款确认单的依据是根据合同计量要求核实的工作量计量清单。工程竣(完)工结算造价为财务最终付款依据。经营部协助办理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