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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招商管理细则1总则招商商务关系是指在项目开发和经营过程中与主力店之间的业务联系,是公司商业发展战略的核心关系之一。建立、维护和发展良好的主力店关系是项目开发的重要基础,是项目成功和持续经营的基本保证。招商部统一负责与主力店进行相关的商务谈判、对接和协调,是公司直接面向客户、面向市场的部11,也是落实“订单地产”的主要环节。公司各相关部门和各分公司应予以配合,充分识别主力店的需求和期望,并用此指导项目产品定位、规划设计和工程施工等业务活动,从而保证项目实现预期目标。2招商管理工作责任界定2.1招商部是公司负责商务关系管理的专职部门:1)根据公司或相关部门要求,参与公司商业项目的业态规划;2
2、)负责主力店招商工作,制订相关招商计划并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3)负责主力店租赁合同的起草、洽谈和签订,负责主力店合同执行的监督和协调;4) 负责及时取得主力店的初步技术条件,组织协调规划研究院与主力店的具体技术对接工作;5) 组织协调与主力店洽谈并确定物业管理界面、相关费用,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6)主持协调项目建设中与主力店的关系,如主力店的设计变更、主力店进场装修、物业移交和主力店开业等;负责督办处理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直至达到合同中约定的相关要求。7)负责与主力店的公共关系工作;8) 负责审查项目中有关主力店的对外宣传内容;9) 负责所有对外商务谈判、商务来往信函、商务文件的档案管理
3、工作。10)负责研究商业领域各业态的发展与特点,参与研究和总结城市综合体的特点和发展。1.2 招商部应向集团所属项目公司及时告知和解释主力店的有关要求,与主力店共同确定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配合计划和配合机制。1.3 3公司各部应严格按照已确定的主力店有关要求执行和落实,在主力店进场后应积极协调配合。对涉及主力店的现场问题,招商部应立即告知公司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进行协调解决,不得擅自解决或拖延不报。2.4在取得地块开发权后,由招商部派出招商人员,负责当地主力店、次主力店(主要为娱乐、餐饮业态)和步行街餐饮客户的信息收集、客户确认、商务谈判、技术对接等工作。3主力店需求的识别与评审1.4 1对于具体商
4、业项目,相关部门应分别针对以下两种情况,识别和确认主力店的需求和期望。在此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与主力店的长期合作协议的约定要求和商业运作相关的法律规定。1)主力店已有书面材料说明的(包括商务条件、技术条件、物业服务要求等):应对其要求进行研讨和确认;2)主力店没有书面确认的,应由我方根据以往合作经验或从大型商业案例中总结出的经脸提出要求,供其确认。1.5 招商部负责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就上述方面的内容与主力店进行沟通和洽谈,按规定的作业流程,及时、准确地理解主力店对项目的要求。1.6 商务洽谈过程中,开发部、工程部、经营部均应配合招商部工作,并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完整、准确理解主力店要求负责。1.7
5、租赁合同拟定由招商部与主力店客户协商提出合同初稿,初步确定租金价格、交付条件、交付日期、物业费等商务条款。招商部组织开发部、经营部、财务部、审计部、法务律师会审合同初稿。如相关部门对合同中的条款有异议,须书面提交招商部统一与对方谈判解决,并将结果知会有关部门。合同文本拟定后由招商部提交有关领导批准后,与对方签署。1.8 租赁合同评审1.8.1 在签订合作协议及合同前,招商部必须提请分管副总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对合作协议、正式合同条款,及其附件进行评审,确保:1)规定内容完整,表达清晰、准确,没有含混之处;2)洽谈过程中未取得一致的问题均解决;3)公司有能力满足约定内容的要求。1.8.2 合作文本和
6、合同的评审意见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参与人员会签,承担相应的评审责任。1.9 合同签署由招商部主持与主力店客户签署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完毕后,档案室和财务部留底,招商部负责将复印件送达销售部,并知会各部门,财务部执行履约保证金手续。1.10 同变更和补充3. 7.1由招商部主持会同双方法务及相关部门协商处理。4. 7.2针对协议(合同)变更要求,招商部必须提请分管副总经理指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变更内容进行评审,经书面同意后方可签订。3.7.3变更条款经批准签订后,招商部负责以书面形式传递到各相关部11,并跟进各职能部门变更条款的执行情况。4主力店的对接管理4.1 与主力店的对接管理应遵循集中管理
7、、层层对接的原则。4.2 主力店客户的开发、商务条款的确定和商务关系的协调以招商部为主,具体业务的执行由相关部门直接对接处理。无法解决的问题,由招商部负责协调主力店客户与职能部门处理,并视具体情况提请公司领导协调。4.3 主力店对接工作,以及确认事项的时机、责任和内容,各业务部门必须按主力店对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4.4 对以下事项的沟通,必须形成书面记录(报告),招商部和各职能部门必要时应要求对方签确。1)主力店确认事项;2)合同(协议)的解释和补充规定;3)澄清、解释或补充项目技术要求;4)项目配合要求;5)对公司人员、项目进度、质量方面的反馈意见等。4.5 由招商部负责接收、处理的信息,必须同时以书面文件形式传递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直接接收、处理的信息,也必须同时以书面文件形式传递到招商部备案。4.6 招商部必须按项目建立完整的主力店联系档案,分类保存与主力店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定期(每月或根据项目运作计划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对,确保信息传递完整,处理及时。4.7 每次与主力店对口协调的事项均应形成备忘记录,并分发至各相关部11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