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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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提供信息服务、传播校园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校园网络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规定和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各部门分工原则等工作属性和原则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以团体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吉职等带有学校重要标识注册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QQ空间、抖音、快手、博客、论坛、视频号、移动客户端(APP)等其他有关的新媒体平台。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由学校各所属部门和负责人负责,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坚持正确舆论

2、导向,切实提升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声誉。第四条校级新媒体平台由党委宣传部主管,单位新媒体平台由各自部门负责人主管,二级学院新媒体平台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主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新媒体平台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严格加强对平台发布内容的审核、监管。第五条平台名称、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人或平台管理员等运营信息变更情况或停办的,须在信息变更或停办一周内向学校党委宣传部递交情况说明。第六条校级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终审必须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把关审核,单位新媒体平台必须由各自部门负责人把关审核,二级学院新媒体平台必须由二级学院党组织负责人把

3、关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在平台上发布。第七条学校各部门、各群团、各教研组、各学科组、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相关活动宣传信息,应由相关主体负责完成新闻、图片、视频等工作,并由该主体相关负责人对图文信息审核清楚无误后,再由该主体相关负责人把信息报给党委宣传部存档。第八条学校各部门、各群团、各教研组、各学科组、各班级、各社团等原则上无校级领导参加的学校大型活动党委宣传部不撰写新闻稿。如有需要请提前联系党委宣传部。第九条党委宣传部负责编辑各部门等传来的相关活动图文、审核、发布。此过程党委宣传部有权对图文进行修改、删减和转载其它媒体平台宣传。第十条各部门、各群团、各教研组、各学科组、各班级、各学生社团等

4、报送的信息,不得报送宣传个人主义为目的信息,必须在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管理条例的约束下,并保持学校新媒体宣传大方向一致的主线。第三章相关要求第十一条任何个人及团体未经批准不得开办以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吉职等冠名的与学校相关的校园新媒体平台。第十二条学院上下应坚持正确政治引领,明确建设定位,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配合学校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学校良好形象,自觉服务广大师生。平台运行积极鼓励原创,注重个性发展,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宣传合力。第十三条吉林职业技术学院所有新媒体平台严禁发布以下内容:(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二)损害国家、学校荣誉和利益的;(三)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四)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五)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未经证实的信息;(七)其它学校规定禁止性内容。第十四条未经学校同意或授权,任何平台不得随意发布代表学校官方立场的信息或以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评论、回复信息等。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吉林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审核并同意通过,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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