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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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项目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深化应用集团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加强系统应用过程中的运维管理、工作流程规范与工作职责的确认,完善系统运行管理内部支撑体系,保障系统大数据的真实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系统持续稳定的运行,充分发挥系统在日常综合管理中的作用,以使系统逐步适应集团日益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团所属各部室、单位均需参照本规定并结合各部室、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上报集团信息中心备案。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层面所有参与系统运行管理的各岗位人员。第二章系统运行管理体系第四条

2、运行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1、运行保障管理机构系统运行保障管理机构由集团、分(子)公司和项目部的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系统运维小组组成。1)系统的运行保障管理分为集团、分(子)公司和项目部三个层级。2)集团各业务部门负责解释系统相关业务工作,负责系统运行工作的业务标准制定、指导与检查。集团信息中心负责系统的整体后台运维工作。3)分(子)公司各业务部门为系统的主要应用部门,负责系统运行工作的日常管理融合、监督与检查。4)项目部是系统的主要操作层,系统应用核心层,负责对业务数据的收集、录入和校对。2、系统日常应用推广主要由集团及分(子)公司各部门主要业务人员负责,主要负责系统各业务线的业务处理、问题解答及指

3、导和培训项目人员按照要求应用系统,保障系统的平稳运行。3、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系统数据库备份、补丁升级及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系统使用推进工作、需求接收与分析以及与软件公司联络工作。4、分(子)公司信管员主要负责本公司上线项目对应业务模块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操作问题指导和配合集团总部对应业务部门对其他公司、其他分公司项目进行对应业务模块的系统操作培训和操作问题指导。系统业务模块主管部门详见附件一。第五条集团相关部门经理为系统对应业务模块的负责人,负责对应业务范围内系统实施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的落实与开展,并监督分公司、项目部按照要求将本部门范围内的数据及时准确录入,使系统正常运行。第六条系统操作人员在

4、实际操作过程中必须使用本人的用户名登陆,并在权限范围内使用本系统,不得使用他人用户名或越权进行操作,系统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注销。对本人的用户名密码必须妥善保管,如因密码泄漏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密码所有者负责。第七条系统应用问题处理的步骤1、业务模块主管部门信管员要求熟练掌握业务范围内的技能,了解运用公司的业务解决方案和系统操作,并对系统的业务过程比较了解,能够快速定位问题,并根据应用的状况,定义问题的优先级,分轻重缓急解决反馈问题。2、操作者遇到业务或操作问题时,首先应查阅业务标准化指导手册了解系统应用范围和业务要求,尽可能做到自主解决,在确认无法独立解决问题时,及时在系统中提交系统问题反馈单

5、向对应的分(子)公司信管员寻求帮助,若确认问题无法处理则可以提交至集团业务主管部门处理,集团业务主管部门信管员确认无法处理的系统问题则提交至系统管理员进行处理,系统管理员将根据问题类型对接收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将结果进行反馈。信息中心将阶段性对反馈的问题进行梳理与分析,若存在理应由分(子)公司自行处理的问题而提交至集团公司进行处理的情况,则认为分(子)公司层面未完全按要求落实信息化三级管理制度,将在年度信息化建设考核中进行扣分处理。第三章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第八条所有纳入经营产值管理范畴内的新项目均需立项,并按要求进入至系统进行管理。对于新开项目,由分(子)公司信管员在系统中填报工程项目信息化开工单

6、,经审核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组织建立,并在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第九条为做到规范管理、专业指导和任务衔接,对于新项目的上线流程和要求如下:1.由分(子)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和信管员对新开项目人员进行上线前的宣贯和培训工作,使项目人员熟悉系统涵盖的业务范围、具体流程及其内部先后逻辑关系和操作要点。2、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新开项目进行组织建立,设置项目岗位人员账号,并分配对应的岗位权限。3、新开项目要整理好项目原始数据票,按照系统录入要求严格正确地输入数据。集团及分(子)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定期检查项目上线的实施情况,保障系统的有效应用,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第十条为保证分(子)公司信管员及相关业务主管的系统操

7、作能力和业务解决能力,相关人员每年应参加集团组织的相关应用技能培训,包括系统操作,业务流程、操作规范、规章制定等。第十一条系统应用方面变更管理1、业务审批流程变更。在满足集团主管部门整体管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分(子)公司或项目部设置个性化业务流程,由分(子)公司信管员在系统中提交特殊事项申请单,经主管业务部门审批同意后,由系统管理员进行流程的变更。2、业务审批后数据变更。原则上经业务流程审批后的单据不应删除,但有明显错误的单据,操作人员应向业务主管说明情况,并在系统中填写业务审批后数据变更单,经项目经理、分(子)公司业务科室、分(子)公司经理审核,集团业务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系统管理员方可执行

8、。3、操作权限变更。当使用人员发现系统操作权限不能满足业务操作要求需要变更时,由分(子)公司信管员在系统中提交用户业务权限变更申请单,若为合理的权限分配要求,系统管理员直接分配;否则系统管理员必须报相关业务部门经理同意,方可进行分配。4、业务表单及报表格式变更。当使用人员使用的业务表单与报表格式需要变更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表格变更要求,经相关业务部门经理审批,主管领导同意后,安排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表单及报表格式的系统调整。若变更涉及二次开发的,则由信息中心统一出具业务需求申请单并与主管业务部门确认后进行开发。5、基础资源变更。使用人员发现基础资源不符合项目业务的处理模式或有更好的建议时,向集

9、团业务主管申请并说明理由,经部门经理通过后由主管部门信管员进行系统调整和维护。第十二条系统业务流程审批时效要求。1、原则上所有单位提交的业务流程,分(子)公司相关审批人(支出合同审批环节、特殊审批环节除外)必须在接收到审批通知推送起半个工作日(4小时)之内处理完成,集团处室参与审批的审批人必须在接收到审批通知推送起一个工作日(8小时)之内处理完成,超过时限的流程系统将按自动流转处理。2、支出合同类所有单据审批环节审批人必须在接收到审批通知推送起两个工作日之内处理完成,超过时限的流程系统将按自动流转处理。3、特殊审批环节目前包括各类“付款申请单”业务审批流程中的“分公司经理审批”环节,“技术方案

10、”业务审批流程中的所有审批环节等,不设置自动流转时限,保留原有运行机制。4、集团公司将阶段性对超过时限的流程进行汇总与统计分析,找出流程效率低下的原因,并进行改进;5、自动流转默认直接流转至下一审批人环节。第十三条风险预警管理要求。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建立系统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帮助各管理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出快速反应。系统风险预警体系(三级分类)按风险由小到大分为蓝色预警级别(三级)、黄色预警级别(二级)、红色预警级别(一级)。1、红色预警级别(三级):存在重大风险,该风险可能造成重大业务损失,对应预警信息将发送至集团高层领导,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应于预警发生后的1天内说明原因并出具

11、解决方案。2、黄色预警级别(二级):存在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对于该级别及以上的风险,部门应重点控制管理对应预警信息将发送至集团主管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及项目部应于预警发生后的3天内说明原因并出具解决方案。3、蓝色预警级别(一级):存在轻度风险,可以接受或者是可容许的,对于该级别的风险,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引起关注并负责控制管理,项目部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对应发送至分公司及项目部。项目部应于预警发生后的7天内说明原因并出具解决方案。第十四条系统权限的收回与重开。为保证项目内部结算完成后经济数据的准确性与

12、唯一性,在项目部完成内部结算完成报告并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由系统管理员收回所有岗位经济数据的新增、修改与删除权限,仅保留查看权限,并在系统工程成本工作跟踪统计表中标记为“该项目已被收回权限”,将数据进行封存管理。第四章系统运行检查第十五条系统各业务模块负责部门组织相关检查工作,按照检查要求,对各项目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作为分公司、项目部综合评比及考核打分的评判依据之O第十六条检查方式与周期。分公司对项目部的系统使用情况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集团相关业务部门每半年度抽检。1、检查时间:每季度/半年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间。次月的5日之前上交检查结果至各业务主管部门。2、检查形式:主

13、要采用线上检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模块为各使用岗位在管理流程中所操作的模块。3、处理办法:检查者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并通知项目部领导和相关使用者改正。4、相关要求:检查内容以及范围以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要求为准,检查结果影响年终考核最终得分。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在集团信息化领导小组。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八条本规定中涉及的相关业务单据的详细要求及业务处理和系统操作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请参照综合项目管理系统业务标准化指导手册(ZHXMGLSZ-2019)。附件一:系统各业务模块主管部门序号业务模块主管部门1投标管理市场经营部2合同管理(施工合同)3资金管理财务部4物资管理成本管理部5机械设备管理6劳务管理7专业分包管理8合同管理(其他合同)9成本管理10项目信息工程管理部11生产及工期管理12技术管理13质量管理14安全管理15收尾管理16考核管理总师室17其他模块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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