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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2023年12月底,计划在全市范围内为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943户;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建成家庭养老床位4440张;开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8880人次。二、工作任务(一)家庭适老化改造。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由承接适老化改造的服务机构对服务对象住所的居室、卫生间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维保,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如厕等老年用品。主办部门: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二)家庭智慧化建设与智能看护服务。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
2、的网络接入、智慧信息服务系统、智能化设备、智能感应装置等,常态掌握老年人生活情况,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由承接智慧化建设的服务机构搭建智能看护平台,为服务对象居住场所安装必要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服务设施设备,对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应急救助联络等服务。主办部门: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三)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专业服务机构为有相关需求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等服务。服务机构每月上门服务不少于5次,累计服务时长
3、不少于5小时,其中医疗护理康复服务不少于1次。主办部门:市民政局;完成时限:2023年12月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月一2023年4月卜各县(市)区根据本方案,部署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乡镇(街道X村(社区)开展宣传,完成确定服务对象、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确定服务需求和服务机构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3月一2023年9月卜各县(市)区按照本方案,对本辖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对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上门服务等工作,推动行动项目实施。(三)评估评价阶段(2023年10月卜
4、市民政局将通过市级社区居家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对各县(市)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情况进行评估,并会同市财政局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四、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分析项目推进情况,确保项目工作取得实效。(二)加强资金保障。要严格按照项目支持范围、执行周期、使用要求等使用资金,严禁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外的其他项目。(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区两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对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建设标准、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提升居家养老的功能和水平,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愿望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