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工教务〔2023〕89号皖江工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皖工教务〔2023〕89号皖江工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皖工教务(2023)89号皖江工学院教师调停课管理规定各院(部)、部门: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学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承担皖江工学院本科教学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既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进行变更的行为。调课需按相应课时补课。停课是指因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全校性活动需要暂停教学活动。第三条课程表是学校根据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的组织教学活动的依据,一经制定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时间、地点上课,学生选课开始后,未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变动课表。第四条凡属下列
2、情况之一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一、因课程内容、教室条件和教师授课需求等原因改变授课地点或授课时间;二、代表学校参加的重要会议或工作;三、任课教师因身体状况不能上课或直系亲属发生突发事件;四、任课教师工作调动;五、因全校性的活动,由学校规定的调课;六、国家法定的节假日;第五条调停课具体要求一、调停课率是衡量学院教学秩序稳定及管理水平的指标之一,将纳入院(部)年终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各(院)部领导应对教师的调停课原因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原则上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每门课程调停课不得超过1次;每学期每门课程调停课的学时不能超过课程总学时数10%;各学院(部)总调停课率不超过3%。二、
3、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在常规教学检查中要针对调停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教务部将在教学检查通报中对各院(部)调停课情况进行通报。三、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天办理调停课手续。因参加学术会议、承担调研任务或学校安排其它出差任务,须持相关部门的证明办理调停课手续。四、教师申请调课时,应同时写明补课方式和时间安排;五、主讲教师因各种原因需其他教师代课时,原则上需安排相应职称的教师代课,并按照调停课程序办理。第六条调停课办理程序一、因全校性活动调停课者,按教务部通知执行;二、国家法定的节假日,按院务部的调停课通知执行;三、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申请调停课,由所在院(部)分管教学院(部)长审批,再提交教务部审批。四、调停课经审批后,由开课单位通知学生所在院,再由学生所在院通知学生。第七条任课教师未经所在教学单位和教务部批准,擅自缺课、调课、代课、停课,或者更改上课地点的,按教学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九条本规定由教务部负责解释。附件:1.皖江工学院教师调(停)课工作流程2 .皖江工学院教务系统调课操作流程3 .喜鹊儿APP调课审核操作流程皖江工学院教务部2023年12月13日皖江工学院教务部2023年1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