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雨政复终字(2022)88号申请人:申某某。被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8号。申请人申某某对被申请人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投诉湖南泰某某大药房作出的不予立案的行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2年12月27日收悉并依法予以受理。因本案情况复杂,本机关于2023年2月28日依法延长三十日审理期限。行政复议期间,你通过邮寄方式向本机关提交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