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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取免听课程申请表申请须知:1 .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第1周。般情况下,学生可登录综合教务系统直接进行申请。如因课程变更等原因无法通过系统申请的,可填写本表进行申请。2 .申请对象:已修读但未取得学分(即考核不合格)的必修类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俱乐部、实验课或包含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课程不允许申请免除随堂听课。3 .申请条件:(1)所申请修读课程与本学期应修读的其他必修课程的上课时间发生冲突。(2)所申请修读课程与本专业毕业实习安排发生冲突且无其他修读方案。4 .每学期申请“重取免听”课程总门数一般不得超过3门。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学生不宜申请课程“重取免听”:(1)所申请
2、修读课程已修读过两次及以上次数:(2)所申请修读课程最近次修读不及格的原因为缺勤学时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以上(含三分之-)者:(3)所申请修读课程最近一次修读成绩低于50分者(不含):(4)该课程班任课教师认为不宜免听者。5 .申请获准的学生必须随所申请课程班参加期中、期末考试或任课教师指定的测验及作业等,最终成绩合格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6 .本表经审核后由开课单位存档。申请结果以综合教务系统中对应课程班的记载为准。申请人填写部分学号姓名年级院系专业(方向)申请课程名称学分模块类别课程班名称任课教师修读次数最近一次课程成绩本人签名确认已阅读申请须知,并承诺遵守所有规定,同时确认表中所填内容及附件
3、真实、准确,如有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等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申请人签名:联系电话:年月日审核部分(请在相应的“口”内打“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审核同意申请。口不同意申请,原因:审核人:年月日口同意申请,课程标准:博分,应缴费TIjo学籍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审核不同意申请,原因:审核人:年月日审核说明:1.由于学生申请免除课堂听课,该生的成绩构成中不能出现“考勤”部分;即使学生承诺可以部分参与课堂学习,成绩构成中也不允许设置“考勤”这一项。2.若任课教师保留“平时”部分的考核,作为与学生的明确约定,应同时详细列明该部分的考核方式。请特别注意:(1)您所保留的“平时”部分不能以课堂表现作为评分依据
4、。(2)考核要求和评分标准一经确定,一般情况下不得变更。3.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课程考核的公平性,同一个课程班的申请重取免听的学生,其成绩构成应保持一致,不宜对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考核要求。1.审核意见:同意重取免听申请。不同意重取免听申请,原因:任课教师审核2.若您同意学生重取免听申请,请与学生确定本课程的成绩构成及考核要求(期中和期末的考核方式默认与所申请课程班一致。无论选择何种方案,成绩比例构成总和应为100%):方案一:期末100%方案二:期中%+期末%方案三:平时%+期末%(平时考核方式:)方案四:平时%+期中%+期末%(平时考核方式:)审核人:年月日若属于第一次学分重取(即应缴费金额=0元),无需填写本栏。财务部审核已收取课程修读费:元。(主3#811)经办人:年月日口同意申请,已添加课程班名单(修课方式:“重取免听”开课单位不同意申请,原因:教学秘书办理结果其他说明:审核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