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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两区建设,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强会展经济、提振商贸消费,推动怀柔区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支持举办科学学术会议支持举办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为会议主旨,符合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究领域、怀柔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科学学术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二、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支持举办推动雁栖湖国际会都发展提升国际交往功能的重要国际会议,按照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主办方最高500万元资
2、金支持。三、支持举办路演活动支持举办以演讲、演示、推介等方式进行推广的路演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四、支持举办供需对接会议支持举办促进怀柔区产业发展的供需对接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五、支持举办重点产业会展活动支持举办符合怀柔区功能定位的科技服务业、高端科学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高端智能制造、都市工业和影视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会展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六、支持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入区发展支持在怀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方、场地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成功引入符合怀
3、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成熟型企业。企业落户后给予引进方5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七、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支持企业纳统。对首次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支持;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已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增速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八、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支持引进品牌实体落地,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进行支持。每引进1家给予引进方最
4、高1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引进方每年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九、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在怀柔区举办消费季主题消费活动或首发首秀活动,经认定择优给予支持对象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十、支持吸引利用外资对本年度内发生实际利用外资入资的区内新设和增资外资企业,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本办法由怀柔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政策随之调整。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附件: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申报指南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2023年1月11日附
5、件: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申报指南一、支持会展产业发展部分(一)申报明细1.支持举办科学学术会议(1)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万元至100万元的会议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的资金支持;(2)在怀实际消费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会议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20%的资金支持,最高50万元;(3)具有主管部门推荐函的会议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30%的资金支持,最高100万元。2 .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在怀柔区举办的重要国际会议,根据规模和影响力,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不超过60%的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兀。3 .支持举办路演活动在怀柔区举办的路演活动,给予
6、主办方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在怀柔区实际消费不足10万元的,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进行支持)。4、支持举办供需对接会议在怀柔区举办的供需对接会议,给予主办方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在怀柔区实际消费不足20万元的,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进行支持)。5、支持举办重点产业会展活动(1)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万元至100万元的会展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5%的资金支持;(2)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会展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30%的资金支持,最高150万元;(3)具有主管部门推荐函的会展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40%的资金支持,最高200万元。6、支持引
7、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入区发展支持在怀柔区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方、场地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成功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成熟型企业。企业落户怀柔区且首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IoOo万元以上的,给予引进方5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二)申报条件1.支持的会展活动单日参会人数需200人以上;2 .支持的会展活动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需达15万元以上(住宿、餐饮和会议场地、设备设施、车辆租用、广告设计宣传、安保等与会展活动相关的费用);3 .科学学术会议单日参会重要学者(两院院士、会士、国际科学奖项得主)需达4人以上。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为会议主旨,符合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究领域、
8、怀柔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由知名学术机构、科研院所、科技团体、行业协会、学会等主体在怀柔区举办的科学学术会议、专业论坛等活动;4 .路演活动单日参会的怀柔区本地企业达到50%;5 .供需对接会议单日参会的怀柔区本地企业达到30%;6 .国际会议参会人员需来自境外3个以上国家或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目线下参会外宾人数不低于50人含);7 .展会活动展览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8 .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怀柔区功能定位。符合国家、北京市、怀柔区产业政策要求;9 .10家(含)以上市级媒体或专业媒体报道;10 .对于科学学术会议及重点产业会展活动,经相关主管主管部门(科
9、学城管委会相关处室、示范区管委会相关处室、区科委、区经信局、区文旅局、区文促中心、区投促中心、区体育局)认定,并出具主管部门推荐函可按推荐制比例享受资金支持;11 .重要的会展活动,需经区经济工作联席会或专题会研究,按照会议议定结果给予资金支持;有下列情况不适用本办法:1.当年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会展活动;2.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记录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三)申报材料1.项目预申报表(加盖公章);2 .项目说明书(包括主办单位简介、合作单位情况、本届项目具体内容、上一届会展项目总结)的Word和PPT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3 .往届项目相关媒体报道资料;4 .资金申请拨付表;5 .申报企业在信用
10、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的征信查询结果证明(下载报告或截图);6 .相关证明材料:活动议程、活动报告书、活动现场照片、签到表、实际在怀发生费用发票、参会媒体签到表及报道材料的复印件,国际会展活动需提供参会人员护照与出入境签证或电子机票确认单,科学会展活动需提供两院院士、会士、国际科学奖项得主人员名单。(四)申报流程1.公开征集区商务局向社会提前发布活动申报通知。凡符合支持条件的会展活动均可申报。2 .活动申报(1)会前申报。活动申报单位原则上于活动举办日一周前,将活动方案报送至区商务局。(2)会中查验。活动实施过程中,申报单位需提请区商务局根据活动类型会同相关部门对活动进行实地查验
11、,并填写现场验收单。(3)会后申请资金。活动单位将申请拨付资金的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商务局申请支持资金。3 .引进企业申报(1)引进企业的备案表。对拟引进的企业需提前上报区商务局备案。(2)对引进企业的联合审查表。企业落户怀柔后,填报入区企业联合审查表报区商务局,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对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经营情况进行联合评审。(3)通过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的联合评审后兑现奖励资金。4 .资金拨付区商务局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报告。区商务局会同区财政局研究提出资金支持意见报区政府审定后,兑现支持资金。(五)咨询电话010-69645
12、066二、支持消费升级部分(一)申报明细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1 .支持企业纳统(1)对首次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支持。(2)对首次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3)限额以下企业升规纳统的,根据对全区经济发展贡献度给予支持。(4)限额以上企业通过其他方式将统计关系迁入我区的,年营业收入需实现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相应全行业增速。2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1)批发和零售业企业,全年商品零售额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全年商品零售额5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全年
13、商品销售额在5亿元(含)-10亿元之间,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全年商品销售额10亿元(含)以上,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2)批发和零售业企业,以商品零售额申报资金的,全年商品零售额在1亿元(含)以上、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以商品销售额申报资金的,全年商品销售额在5亿元(含)以上、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额增速;(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以上、正增长且增速不低于全区规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每引进1家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给予引进方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14、,同一引进方每年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1)对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包含场租、搭建、宣传推广、物料设计及购置、安保服务等方面)在30万元(含)以上的活动,给予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50%的一次性资金支持。(2)对同一支持对象每年累计支持活动不超过2个、累计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条件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1.支持企业纳统方向,支持对象为在怀柔区注册、纳税的批发和零售、餐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向,支持对象为怀柔区规模以上批发和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1 .申报主体为在怀柔区登记注册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2 .
15、被引进品牌所开设店铺在怀柔辖区内且连续经营1年以上。3 ,被引进品牌为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4 .引进方与被引进品牌方签署合作协议。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1.申报主体在怀柔区内举办消费季主题消费活动、首发首秀活动。2 .申请资金支持的活动,需经怀柔区商务局认定。3 .活动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客流集聚效应。注: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记录违法失信的市场主体不适用本办法。(三)申报材料1.基本申报材料(1)申请表(三选一自选类别: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2)申报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3)申报企业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的征信查询结果证明(下载报告或截图);(4)支持消费升级申报汇总表;(5)企业简介。4 .其他申报材料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仅需提供上述基本申报材料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除提供基本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1)申报企业与被引进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2)怀柔首店、旗舰店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3)怀柔首店、旗舰店高品质环境和服务功能的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媒体报导等),品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