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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症医学科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反馈报告制度1.科室专职院感人员及医师应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要求,依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感染监测规范及我院医院感染病例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诊断和报告医院感染病例。2 .院感专职人员对住院病人进行前瞻性监测和目标性监测,及时掌握医院感染各种信息,并将有关医院感染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O院感质控每季度将医院感染相关信息进行汇报。3 .当临床医师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或疑似医院感染病例,应及时向科室医院感染监控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小时内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4 .科室在短时间内突然发生3例以上症状相同的同一病原菌感染的病例后,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组织确认后,立即报告
2、医院感染管理科。5 .如有5例以上疑似医院感染暴发,以及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或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于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疾控中心报告。6 .如有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7 .确诊为法定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报告和处理。8 .科室和个人对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突发事件,必须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否则情节严重的,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我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