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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X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住建领域工作特点和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全县住建系统深入贯彻落实落细国务院和省市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以推行安全监督管理标准化、专业化、智慧化为基础,以控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重点,以提高建设领域安全从业人员素质为抓手,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关爱生命,以人为本”为出发点、落脚点,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靠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企业安全保证体系,最大限度地
2、减少伤亡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使全县建筑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物业安全管理等工作。二、主要任务(一)狠抓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牢固树立“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的理念,认真排查整治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项安全生产预案以及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履职、责任清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安全总监、危大工程管控、预防高坠、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分类分级监管、班前晨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警示教育、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举报奖励、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落实不
3、到位的问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强化房屋市政施工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紧盯塔式起重机顶升及降节、深基坑高切坡土方作业、模板支撑体系和脚手架工程搭设及拆除、大体积混凝土浇筑作业和隧道暗挖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高度重视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冻灾害影响,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做好安全防范,严禁盲目抢工期、赶进度。强化有限空间、动火、用电等特殊作业管理,有效避免中毒窒息、火灾等事故风险。对冬季停止施工的
4、项目,停工及复工前要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三)加强燃气及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深入推进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和智慧燃气安全管理系统建设。针对可能出现的极端寒潮天气,督促指导城市供热、排水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单位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巡查与维护,做好相关物资储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狠抓窖井盖、道路、桥梁、行道树、路灯杆、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安全,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元旦春节重大节日特点,做好城市公园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对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
5、施O(四)深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排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抓紧将“管理措施”转为“工程措施”,对已采取工程措施的要尽快组织验收,建立整治销号台账,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其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房屋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一栋一策”制定落实整治方案;加强房屋安全日常检查,充分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并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做好日常巡查、安全隐患排查、高空坠物防范等工作。重点排查正在施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
6、、仓储物流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情况。(五)多措施提升物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XX县物业服务行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提升行业服务标准Q强化巡查、确保安全、集中整治、改善环境。为持续做好火灾防范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各相关单位对住宅小区的消防设备、电梯间等共用设施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对小区消防疏散通道及消防器材配备、消控室人员资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以及24小时值班巡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重点对小区内堆放垃圾、杂物、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非机动车乱停乱放、飞线充电等“节后病”,对发现问题责令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三、重点整治内容(一)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1 .安全管理。重点整治
7、: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许证或取得安许证未保持安全生产条件,未落实安全资金保障、安全生产责任、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未按规定配备和督促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冒险施工行为,未按规定投保安责险;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具备执业资格或未到岗履职,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证书或未持证上岗,项目专职安全员未推行直接委派制;未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执行、验收等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
8、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应急预案不健全不完善,未落实人员物资、值班值守等应急准备规定。对停工项目重点检查停工前安全排查整治、安全设备设施停工越冬维护等安全收尾准备情况,停工期间值班值守、巡查检查、突发紧急状况应对准备等情况。2 .基坑工程。重点整治:对因基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基坑土方超挖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等问题;未按规定对深基坑施工进行第三方监测;支护结构或周边建筑物变形值超过设计变形控制值、基坑侧壁出现大量漏水流土、基坑底部出现管涌、桩间土流失孔洞深度超过桩径等基坑坍塌,出现风险预兆的未及时处理;对临时开挖的市政管线等线型沟槽,
9、未按规定采取支护等安全措施。3,模架工程。重点整治:架体地基基础稳定性、悬挑钢梁连接固定、杆件变形、连墙件设置、层间封闭防护等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未按规定设置齐全有效的防倾覆、防坠落或同步升降控制装置,使用前未经验收合格,使用过程中架体悬臂高度等设置不符合要求;高处作业吊篮防坠安全锁、安全绳、安全锁扣等不符合要求,违规半空上下人、违规将吊篮作为起重设备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架杆件变形过大、施工荷载超过设计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擅自拆模等隐患。4 .施工用电。重点整治:未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TN-S接零保护系统规定,电气设备参数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在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
10、灰尘、比较潮湿等作业环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5 .高处作业。重点整治:临边、洞口、攀登、悬空等高处作业部位未按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安全网、系挂点,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等劳动保护用品,高处坠落半径范围内未按要求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及交叉作业防护,移动式操作平台未落实安全措施,悬挑式卸料平台荷载控制、搁置拉结支撑锚固及安全防护不到位,未落实钢结构、网架、钢桁架安装过程防倾覆、防失稳、防坠落措施等。6 .起重机械和起重吊装Q重点整治:起重机械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
11、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防坠安全器超期未检,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起重吊装构件绑扎、警戒监护、操作过程不符合规范要求。7 .其他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未按规定履行作业审批程序,作业人员未经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作业过程无专人监护;拆除施工作业顺序不符合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暗挖工程作业面带水施工未采取相关措施,地下水控制措施失
12、效且继续施工,施工时出现涌水、涌沙、局部坍塌、支护结构扭曲变形或出现裂缝等情况,未对险情及时采取处置措施。8 .其他方面。重点整治:未按照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工作指南关于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定,落实扬尘等污染防治、危化品管理、工地食堂卫生安全措施;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不符合防火等级要求的活动板房、违规用火用电情况;未按照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领域强寒潮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针对极寒天气、大风和雨雪冰
13、冻等灾害风险,采取针对性应对防范措施。(二)燃气安全1 .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方面。重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企业未按要求开展城镇燃气管道和设备巡查、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未按要求进行问题隐患整改、未按要求落实入户安检;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范操作、未编制应急预案及未按要求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严查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销售情况、督促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用户端配送“最后一公里”、严厉打击“大瓶倒小瓶”、村镇人员聚集地违法屯放液化气钢瓶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2 .管道设施运行监测方面。重点检查燃气场站、加气站、中高压管
14、网,确保安全运行,对使用年限长、材质落后的管网及设施设备加大巡查力度,必要的进行安全检测,存在安全隐患的通过更新改造等方式防止事故发生。开展违规占压回头看,排查整治暗沟(管)敷设、市政燃气管道腐蚀以及密闭空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隐患。3 .安全用气条件方面。要重点排查整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符合工程要求问题;施工单位不按设计方案施工,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职问题;燃气设施施工无安全管控措施,未执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未按燃气管道安装相关操作规程施工问题;燃气管道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问题。发现问题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15、条例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结合入户安检,重点检查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单位食堂及餐饮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等情况,检查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瓶装液化石油气瓶存放空间,保证安全用气条件。4 .智慧燃气系统建设方面。建立燃气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燃气充装、门站等关键区域视频监控的统一管理,监督供气企业安全生产落实情况。(三)城市基础设施运行安全开展城市供热设施、污水处理设施、道路桥梁、有限空间作业和市政窖井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巡查检查、维修维护、探测、定期检测,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确保市政设施安全平稳运行;指导落实危化品安
16、全管理,督促健全采购、运输、储存和使用台账,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严防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严防环境污染;指导市政维护人员等重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落实城市公园节假日等特殊时段举办大型活动安全防范措施、开展设施设备巡查维护,保障消防设施配备到位、应急疏散通道畅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园内游乐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1 .查漏补缺。全面完成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漏一户一栋Q对前期初判结果存疑的经营性自建房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以及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现场调查核实,并组织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严格依据实地建筑物情况将信息准确录入归集平台。2 .安全鉴定。动员产权人(使用人)聘请专业机构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进行安全评估鉴定,为分类整治提供依据;对已出具的鉴定报告进行抽查,核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