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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防灭火秋季”四清活动的实施方案森林防灭火工作关键在防。今年我县降雨较充沛,杂草等林下可燃物生长量大。为切实做好今年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减少减轻进入防火期可燃物清理负担,提前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根据我县实际,县森防指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秋季“清坟头、清地堰、清林缘、清路边”的可燃物清理工作(以下简称“四清”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范围全县范围内山林、距离林缘50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重点区域。主要指城镇周边、村落周边、单位周边、厂矿寺庙周边、重要设施周边,林缘、路缘、地缘、房缘、电缘范围内的可燃物,特别是进山入林道路两侧、林区电网周边、民间传统祭祀点、国有林场与集体林区交界处、林
2、区与农田接壤处、行政交界处以及各类坟头墓地、散住户、饭店、宾馆、种养殖户等有关设施周边,全面彻底清理。二、活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9月底结束。三、主要步骤1、制定方案,托清底数(8月18日前)各乡镇(街道)、林场要加强调研摸底,及时托清需要开展“四清”的区域,划分片区,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任务配档表,形成工作方案。工作方案(附工作任务清单、工作配档表)要于8月18日前上报县森防指办。2、积极发动,加强宣传(8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林场要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安排。要明确“四清”任务范围、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确保工作效果。要通过广播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动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讲清利害
3、关系,争取群众最大理解和支持。3、多措并举,确保效果(9月30日前)一是明确工作标准。森林防火区范围内坟头墓区、地堰地边的杂草或其它可燃物要全部清理;民间传统祭祀点、农家乐、种养殖户周边20米范围内的杂草或其它可燃物要全面清理;林区道路两侧、林缘附近清理不低于50米,形成有效隔离带;林区多年生灌木要清除下层过密枝条和枯死枝条;清理后的杂草、枝条落叶等可燃物要全部运离现场。二是明确清理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清理方法,确保工作效果。可以采取人工(机械)铲割清理的方式全面清理整治,也可以采用喷洒低毒环保的灭草剂后再进行清理;有条件乡镇(街道)、林场要积极联系有关畜牧或养殖企业开展青贮饲料加
4、工,鼓励群众参与并由企业进行补助等方式进行;已完成的全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森林抚育项目区域内重点部位做好巩固成果性清理。4、督导检查,总结提升(9月30日前)县森防指将采取周调度、半月督查、月度考核的办法加强对“四清”工作的督导检查。县森防指从应急、自然资源、公安局、公安局、消防救援等部门抽调骨干人员专成立工作专班,加强指导督导。联系乡镇、街道的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将每周开展一次联系督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县森防指办建立XX县森林防灭火秋季“四清”工作专报,及时刊发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和工作通报。活动结束后,县防指将组织专班人员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名排序,全县通报,成绩纳入全
5、县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执法评估考核和全县林业工作考核。四、工作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林场要充分认识“四清”工作的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要把“四清”工作作为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措施来抓,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挥。要明确责任,乡镇(街道)属地政府、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清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要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具体进行可燃物清理工作。2、加强工作推进。各乡镇(街道)、林场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下大力气,不讲任何条件,不提任何借口,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秋季“四清”工作。要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标准要求,保质保量清理干净,形成有效隔离带,不留任何一处隐患。清理工作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严禁走过场、做表面文章,最大限度降低可燃物荷载量。各有关森防指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效果。县森防指将根据清理区域范围和清理效果,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资金支持。3、严肃工作纪律。县森防指办将列出督导清单,开展专项督导。对未开展工作的,启动问责程序,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工作进展慢、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县森防指将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的方式问责,并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全县秋季“四清”工作要于9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街道)、森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在9月30日之前向县森防指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