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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穗天府办(2013)6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2日(联系人:卢鸿冠,联系电话:38624767)2013年广州市天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今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总部天河、智慧天河、幸福天河和人民满意理想城区的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不断创新、深化政务公开工
2、作,促进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信息公开、阳光行政取信于民。2013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安排如下: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是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基础和保障。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的程序化、规范化和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一)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切实履行天河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保障责任,及时报送各相关栏目
3、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到位。依托本单位网站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确保本单位网站信息与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相一致,所有公开的政务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与实际流程相一致。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府服务的透明度。(二)区政务公开和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协调、推进、督促的职责,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点加强对天河信息网政务公开专栏建设、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网络问政等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区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办公室(设在区监察局)要进一步
4、改进监督考评方式,扩大监督考评内容和范围,逐步量化监督考评指标,增强监督考评工作的可操作性。将政务公开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规定公开、假公开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四)区保密局要协同区政务公开和管理办公室,积极组织贯彻实施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加强对区政府直属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合理公开,既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又利于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促进依法行政。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快天河信息网改版工作,加强对区属各单位政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建立信息发
5、布管理和统计通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与监督考评。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增强网站信息浏览的便捷性和准确性。2013年,要大力推进以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深化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为重点的网络问政、政民互动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三大板块的信息公开工作:(一)区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摆正公仆位置,尊重网民意见”的总体要求,在天河信息网网络问政平台上,开展网络问政工作。基本要求是:1.涉及民生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依法实施网络问政;2 .决策草案内容必须经过起草部门组织人力、物力深入调查研究,并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把关;3 .起草部门必须配备得力
6、骨干及时回答网民咨询,解释决策草案起草背景、过程及其主要依据和理由;4 .网民所提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必须逐条反馈。(二)区府直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围绕“领导信箱”、“热线电话”、“政务微博”、“领导接访”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等渠道,健全群众诉求受理、处置、反馈工作制度和机制,大力推行网上政民互动。具体要求是:1.网上政策业务咨询,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回复。5 .网上信访大厅相关业务,由区信访局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6 .网上投诉、举报、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业务内容分类,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处置和反馈。7 .网上依申请公开,向谁申请由谁受理答复。8 .要充分利用“广州天河发布”政务微博
7、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回应网民诉求,拓宽便民服务渠道。9 .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交通、卫生、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定期开展部门、领导和网民网上在线访谈、网下见面座谈活动,实现双向交流沟通,推动网络反映问题尤其是民生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1.积极稳妥推行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等信息公开,积极推行招商和企业服务、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价格和收费、行政执法等信息公开,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规范化、常态化轨道。2 .各重点领域牵头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信息发布类型,进一步规范本部门牵头负责
8、信息公开标准,对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渠道、公开时间以及发布格式等提出具体要求,有效落实、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专栏内容保障工作,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及时发布更新。3 .卫生、教育部门要分别指导所属医院、学校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办事公开目录,并在该单位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开。三、加快完善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结合我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加快行政审批管理电子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以增强用户体验为目标,打造一个全天候、智能化的政务服务体系。具体要求是:(一)以当前正在推进的“抓审批抓服务”工作为契机,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
9、处要深入清理、优化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区法制办结合第五次行政审批改革,认真审核、压缩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制定并公布行政审批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编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网络化、常态化管理机制。(二)依据事项类别及其具体情况,分三个阶段有目标地改造网上办事功能:在2013年6月底前,对部分审批要件简单,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的事项要积极争取实现全程网上办理;在2013年年底前,针对需要现场审核及较复杂的审批事项,探索”网上申请、一次到场的网上办事与政务大厅相结合的模式;至2014年,深化原有网上预约、网上预审、网上审批等功能,结合区、街、社区三级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和移动服务等工
10、作,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大厅的便利性和服务水平。(三)由区监察局会同区政务办、科技和信息化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电子监察系统,对网上办事及政务服务窗口实行全程电子监察,推进全区政务服务统一评价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网上和网下的政务服务监督考评机制。四、建立健全决策公开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决策听证办法等制度的落实,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一)按照广州市天河区实施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办法的通知和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各重大行政决策起草单位在文稿起
11、草过程中,要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二)探索通过公共决策咨询、社会公示、听证、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扩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三)进一步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按照区政府常务会议信息发布工作规程,及时公开政府决策信息,深化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作规范化建设区府直属各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制作和发布政府信息的力度。重点要:(一)根据行政职权及涉及民生事项,分类编制信息向社会发布。(二)规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和公开属性界定工作,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对涉及敏感内容的
12、信息,在对外发布时,可先请示上级部门意见。(三)对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政策,须加大政策解读信息的制作及发布力度。(四)拓展宣传、展示、介绍类政府信息的制作和发布,规范信息制作、管理、共享和公开机制。(五)进一步优化受理、审查、答复群众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六)从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内容、格式方面量化对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指标。六、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区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遵循首问责任制和“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开展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
13、(一)区府直属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公共企事业单位应指定科室和人员,负责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业务,并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二)完善以下6种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途径:1.通过办事窗口或其他来访形式当面提出申请;2.以传真形式提出书面申请;3.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申请;4.通过政府网站政民互动栏目提出申请;5.以邮寄信函形式提出申请;6.以其他形式提出申请。(三)优化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格式,准确区分申请人索取文件资料与政策业务咨询的区别,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的诉求。七、加强街道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工作(一)加强对试点街道网站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帮助试点街道提高电子政务应用水平。(二)我区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试点街道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将试点街道“一队三中心”的日常业务工作逐步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通过街道网站为群众提供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服务,开展网上政民互动,进一步完善“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的社会管理机制。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区委办公室、人大常务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