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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支持“企业敢干”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送审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壮大,全力打造“企业最有感”的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敢干”的干事创业活力,加快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1.推动企业登高晋级。一体化实施“培象育牛”“壮腰工程”“强基行动”,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夯实工业经济发展基本盘。鼓励企业做大,支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对首次获评世界500强、省“雄鹰企业”、市“金象金牛”企业的,最高奖励500万元;支持企业做强,引导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获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隐形冠军的
2、,最高奖励100万元;支持企业外向发展,对参加国际展会的企业,最高给予展位费80%补助,对参加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最高给予保费60%补助。(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2 .鼓励企业投资扩能。加快推动智能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智能装备、数字产业、生物医药等“1+4”新兴产业项目落地,对当年生产性设备及软件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单个项目最高奖励400万元,对集团企业最高奖励2000万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零土地技改”项目和县重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项目可放宽投资额标准,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3 .支持企业股改上市。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完善股改上市闭
3、环工作机制,全周期服务后备发现、培育上市、上市再融资等阶段,全力支持企业上市。对成功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境外证券市场(仅限于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主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2000万元分段奖励。(责任单位:县金融办)4 .助力企业科技创新。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等创新激励政策;对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创新服务,最高给予服务费用70%补助;对规上(限上)企业研发投入最高奖励300万元;对创新平台、科技型企业和承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最高奖励20
4、0万元。(责任单位:县科技局)5 .引导企业绿色智造。鼓励企业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不断推动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对企业数字化改造重点项目和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示范项目予以支持,最高奖励300万元,对软件投入部分按投资额2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万元;遴选一批节能量100吨标煤以上的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最高奖励100万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6 .强化用地保障。加大土地资源要素保障,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应供尽供,对其他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产业项目供地能早则早。对依法取得的工业用地改造开发后提高土地容积率或利用地下空间的,不增缴土地价款。对县工业“50强”
5、的新增用地项目,按宗地成交总价的30%提取,分阶段补助给乡镇,用于支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信局)7 .简化用能审批。全力保障高质量项目用能需求,推动能源要素向优质项目、企业集聚。对属于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下(等价值法,下同)的企业(其中浙江省高耗能行业项目缓批限批实施办法规定的缓批限批行业除纺织业和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以下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行承诺制,不再进行能评审批。(责任单位:县发改局)8 .扩大金融支持。强化金融服务、金融供给、金融创新,用好各类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力
6、+4”产业链等重点领域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民营企业金融产品,完善民营企业授信审批流程和评价模型;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深化绿色金融改革,实施差别化利率,支持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县金融力、)9 .加强人才引育。深化“长兴长青”高技能人才招引育留行动,构建高端人才“引育留用”全生命周期推进机制,打响“才安长兴服务品牌。支持青年来长就业,开展大学生就业、实习对接活动100场次。加大“职业蓝领”培育力度,“西员东输”定向委培招生500人以上;开展中、高级新型学徒培养8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县委人才为、县人力社保局)
7、10 .优化政务服务。大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对项目立项基本条件具备、关键材料齐全,可边受理边完善材料,材料补齐后第一时间出具办理结果。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降档审批(备案)。(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对到期无法达产验收的项目,经批准可办理延迟一年验收手续;对因缺少竣工备案证明无法取得不动产权证的企业,在通过第三方房屋安全检测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经批准可办理不动产权证。(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 .减轻迎检负担。切实打造更宽松营商环境,对企业服务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除涉及群众举
8、报、安全生产、环境安全等必要检查外,县、乡两级职能部门、执法机关原则上不自行组织到企业开展检查。加强企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对企业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原则上采取批评教育、指导服务,确需处罚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从轻、减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12 .深化助企服务。加快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落实县委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十二条意见,建立容错免责正负面清单,支持领导干部大胆为企业“站台”,出席必要的业务洽谈、签约、客商接待等商务活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深化“千名干部助千企”活动,优化完善“专员+专班+专项协调服务机制,营造“企业最有感”营商环境。(责任单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经信局)各责任单位根据本政策意见牵头负责制定实施细则,推动政策意见落地见效。已有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对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补助)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支持市场主体。本政策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政策意见由各责任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