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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随着县委巡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巡察精准发现问题要求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是衡量巡察工作成效最重要的标准,也是形成震慑的前提和基础。通过对今年两轮巡察情况进行分析,现就如何提高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出几点初浅建议,以供参考。一、巡察工作的现状今年我县共开展2轮常规巡察,共巡察8个县级部门和12个乡镇,并延伸巡察15个下属单位,全覆盖延伸巡察12个镇下辖的178个村,共发现问题324个,移送问题线索13条,立行立改问题36个。另组建20余人的扶贫领域工程项目专项巡察组,对县级相关部门以及全县有省定贫困村的3个乡镇及所辖的14个贫困村开展专项巡察,对前期县纪委开展脱贫
2、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发现的共性问题作为巡察工作切入口,突出重点,精准开展巡察,共发现8大项20小项216个具体问题,立行立改问题4个。二、存在的主要问题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因而,如何发现质量高、价值大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从我县巡察发现问题的情况来看,我县巡察工作主要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发现的共性问题较多。近年来,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基层党政领导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巡察发现的问题也是面上的共性问题居多,典型问题反而较少,巡察震慑作用越来越不明显。二是发现问题的质量不高。每轮巡察都有很多新同志参与,因为对巡
3、察工作较为生疏,缺乏相关巡察工作技巧,综合能力储备不足,缺少有针对性的专业技能,加之每轮巡察时间紧、任务重,短时间内难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细查,以至于发现的问题和移送的线索质量不高。三是问题定性不够准确。通过移送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来看,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在定性上不够准确,一些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没有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不足。三、对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的几点建议(一)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巡察质量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一是突出巡察前收集问题。巡察前对被巡察单位进行认真分析,掌握被巡察单位主要
4、领导和班子成员有关问题,有的放矢开展巡察。由巡察办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信访局、审计局、公安局等部门,收集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评价意见。二是坚持巡察中发现问题。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创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三是巡察工作要坚持政治巡察的导向,适时组织巡察办、巡察组、巡察人才库的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三个聚焦”,以推动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开展巡察工作。四是聚焦巡察重点内容,突出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适应基层特点,回应群众诉求,盯住发生在群
5、众身边的小官巨贪、黑恶势力等背后的违纪违规问题,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处事不公,在征地拆迁、扶贫惠农等工作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贪污、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问题,着力查找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突出问题,形成震慑。(二)科学应用巡察方法,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性巡察干部要切实提高工作能力。一是用好谈话手段发现问题。注重用好个别谈话这一发现问题主要手段,力求听到真话、谈出实情。积极做好访谈前的各项准备,掌握谈话对象基本情况,拟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重点,要求每位谈话对象在谈话时,必须谈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成员存在的问题,必须谈自身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中存在的不足,必须谈自己改进的方向和打算,使访谈真正成为发现和反
6、映问题的重要手段。二是强化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重点地精心组织暗访,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矛盾比较突出、问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近距离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集中调阅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信访反映、审计报告,以及工作总结、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情况。针对查阅资料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努力从中挖掘问题线索。三是提高各相关单位配合程度,形成工作合力。巡察工作开展前,县委巡察办针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与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了解近年来被巡
7、察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问题线索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财政审计等方面情况,以能够发现有质量的问题线索为目标,向巡察组就进一步发现问题线索的方向和着力点提出建议,提高巡察发现有效问题线索的针对性。(三)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度要建立健全巡察制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巡察工作要严格的制度约束下进行。我们先后制定了县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巡察工作流程、县第十三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4)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但是还需不断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推动巡察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必须不断加强巡察人员管理,严格标准,把巡察干部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