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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轨道顺槽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和探放水制度第一章探放水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一节物探安全技术措施1、临时支护要打设牢固。2、派有经验的老工人对顶板进行检查,确定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3、对两帮进行检查,防止片帮伤及操作人员和损坏物探仪。4、对底板有积水处进行清理,线圈不能被水导通,发射线圈被导通会使发射电极没有距离差别,接收线圈导通会使测量电压值偏小,对探测造成误差。5、切断巷道内电流、综掘机退到距工作面20米的范围以外,以免由于附近电器、金属的存在而影响探测成果。6、尽可能的避免井下电场干扰而造成探测的误差。7、入井前,对仪器进行检查,使用后对仪器进行集中清理并放在指定地点。第二节钻探安全技术措施一、组
2、织领导与现场管理1、矿成立探水工作领导小组和探水队,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防治水中心主任: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技术员:探水队长:队员:组织领导电话号码表姓名职务外线电话内线电话组长常务副组长水害防治中心主任地测防治水科科长探水队长跟班技术员跟班技术员跟班技术员附图12:防治水中心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图附图13:防治水组织机构图附图14:探放水组织机构图附图15:内线电话一览表2、每次施探,必须由探放水工作领导小组和探水队到现场组织落实。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一)、探放水施工准备1、每次施探前,必须在施工地点附近储备至少一道挡水墙的材料,如水泥、沙、瓦石、黄泥袋、
3、木料等。2、认真检查使用水泵、备用水泵是否完好,排水管路是否畅通。3、清理巷道,在工作面低洼处施工临时水仓。4、加强钻场附近10米范围内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采用直径大于160mm圆木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5、在本巷探水处安设探水专用电话(8052),并且直通地面调度室。6、每次施探前必须认真检查机具是否完好,稳固,安全可靠。7、每次施探前,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首先对工作地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内容包括顶底板围岩、支护、通风、瓦斯等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处理。(二)、施钻安全技术措施1、钻孔施工顺序:中间眼f左帮眼一右帮眼一顶眼一底眼。2、打钻时,必须严格按设计给定的钻孔方位角、
4、倾角进行施工。3、打钻时,施工人员袖口、腰带、矿灯线应系牢系好,严禁戴手套操作。4、打钻时,只准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同时操作。5、打钻时,严禁用手扶托钻杆,增加或更换钻杆时,必须先停机,然后用扳手旋紧或拆除,再开机作业。6、打钻时,施工人员要注意防止断钎伤人。7、超前钻孔深度不得小于40米。8、组长要认真观察钻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围岩变化、顶钻、卡钻、有毒有害气体逸出、渗水等情况。9、有下情况之一时,严禁打眼。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超限达到08%时。2)严禁干打眼。3)发现煤层有响声或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4)出现卡钻杆等动力现象时。5)发现煤、岩壁变潮
5、、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6)打眼过程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严禁抽动钻杆。10、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可继续打眼。1)出现卡住钻杆时。2)电钻声音突然异常时。3)电钻杆严重震动时。4)电钻外壳带电时。5)电钻外壳超温烫手或有烧焦味时。11、打钻期间,不管是哪一个钻孔钻透溶洞,都必须立即停止钻探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如出水量不大,必须等该钻孔水放完后,方可施工其他钻孔。12、整个放水过程必须由组长进行监测水量并认真记录。13、若钻孔出水量较大,有压力,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封堵。14、搬运、移动钻机时,必须先
6、卸下钻杆轻放,不得摔砸。15、打眼结束后,必须认真记录、分析效果,并向矿领导汇报。(三)、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1、加强靠近探放水地点的支护,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以防高压水冲垮煤壁和支柱,钻机固定牢固。2、认真检查排水系统,保持状态完好,准备好适当坡度和断面的排水沟及相当体积的缓冲水仓,加大排水能力。确定专职排水人员,并严格交接班。3、探放水地点安设专用电话,使其能够及时与调度室或中央水泵房联系,如有异常应及时汇报4、确定主要探水的位置,由技术科人员进行标定,每班必须有探放水值班领导跟班作业。5、探放水地点要经常检查有无有害气体,发现有害气体逸出时,要及时采取通风措施。6、在探放水时,指定安全出
7、口并使其畅通无阻;同时要与相邻工作地点保持信号畅通,以便一旦出水,能立即通知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安全撤离。7、严格钻探交接班制度,每次钻探完,应将结果及时汇报矿调度,包括钻孔参数及钻孔出水量情况。8、钻探施工人员应站在安全地点施工,防止钻杆顶人或钻机伤人等严重事故。9、钻探过程中如有异常,应立即固定钻杆,切忌旋动起拔。10、打钻时,要时刻注意观察钻孔情况,发现钻孔中水量,水压突然增大,以及出现顶钻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钻检查,如钻孔内水的压力很大,以免高压水将钻杆固定,切勿移动或拔转,钻机后面不要站人,以免高压水将钻杆顶出伤人或造成透水事故。11、钻探施工完毕,应将钻机撤到安全地点,防止掘进时损
8、坏。12、压风管道必须紧跟工作面,且按规定留设三通,以防透水后保证各段堵塞人员有充足的氧气补给。(四)、探放水钻孔封孔措施1、对上覆岩层水进行探放打钻时若钻孔无明显出水现象时则用堵盖进行封堵,若有水时连接球型阀进行控制疏放,待排尽后再用堵盖进行封堵。2、接近工作面最后一组钻孔不进行封堵,由上级部门检查后进行封堵(1-20#钻孔用黄土进行封堵,21#用堵盖封堵)。(五)、钻孔及残孔的管理每次施工完的钻孔要做好记录,现场要挂牌管理,最后一组钻孔标明孔深,角度及是否有积水积气现象。(六)、探放水注意事项1、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清理巷
9、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在打钻孔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测量和探水技术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2、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3、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突然鼓出的措施。4、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
10、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探放老空水或采空区积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6、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
11、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7、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突水威胁时的避灾路线图。8、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威胁的其他采掘面和其他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七)、避灾安全技术措施1、探放水期间,本掘进工作面不准有人进行其他作业,应撤出所有与探水无关的人员。2、当钻孔出水较大时,应用尽可能快的速度,利用储备材料,迅速加固工作地点,堵住出水点,同时向矿长汇报。3、出现紧急情况时,现场作业人员应有序地撤离现场,进入上部安全地
12、点,如万一无法撤离,可暂选一高处避难待援,遇险人员应保持镇静,以免体力过度消耗。4、出现紧急情况时,现场矿领导或班长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由矿调度及时通知其他作业地点人员,沿避水灾路线迅速撤离。5、避灾路线总的撤离原则:由危险区撤至上水平的进风巷或地面。具体撤离路线:8102轨道顺槽掘进工作面一一西翼回风大巷采区回风大巷一一回风立井一一地面工作面发生事故时,所有人员必须听从跟班矿领导的统一指挥,并将事故地点、性质、灾害范围、人数迅速报告矿值班调度,尽最大努力抢救伤员,并按上述路线迅速撤至安全地点。第二章探放水制度在日常的探放水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安全确认移交制度和终掘停工制
13、度。一、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1、探放水钻孔设计由地测防治水科设计,探水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2、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探水牌板。3、每次探放水作业必须在同一位置达到探放水设计的要求,并进行探水效果安全确认。4、探放水效果确认由技术矿长负责组织地测副总、地测防治水部门和探放水人员、安监站,根据地测防治水部门提供的每一个探水钻孔的基础参数,进行综合评定后确认探水效果。5、技术矿长负责组织地测副总、地测防治水部门、安监站和探放水人员对探放水效果安全确认后,提出是否允许采掘以及允许采掘距离等结论性意见。6、探水安全确认后方可施工,并保证30米超前距。否则,采掘队不得施工。7、探水工作面完毕后必须由地测科、安
14、监站、探水队、掘进队联合验收钻孔是否按实际钻探,确认钻孔有效后掘进队方可进行掘进作业,探放水安全确认资料一式三份由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站、生产队组保管存档。二、安全确认移交制度1、探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移交单。3、探水队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如实填写探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4、探放水作业必须先进行物探超前探测,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经物探先行,工作面无异常后,开始进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经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确认移交签字后,方可进行作业。5、每次探放水经矿井技术矿长确认采掘工作面无水害威胁时,由技术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签署移交单。6、移
15、交单中必须明确允许采掘距离、采掘注意事项以及到终采掘位置时必须停工等内容。7、移交单由地测防治水科、安监站、采掘队组等部门归档管理,管理期限不得少于本采掘工作面及相邻工作面的服务年限,以便作为参考。8、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9、移交单未进行签字或签字不全的不得进行作业。10、在采掘作业过程中如遇地质变化,透水预兆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报矿安全指挥中心。三、终掘停头制度1、停头前,超前距为30叫允许掘进距离为40m。必须严格控制掘进进尺,到终掘位置时,矿井安检部门及时给生产队组、地测防治水部门、探水队下发书面通知单,以便地测防治水部门和探水队及时组织探水。2、停头前,矿井安检部门提前3天下发停头通知单到各个相关部门,停头通知单中要有:巷道名称、停工日期、施工队,以及说明。3、对停头巷道,要切断独巷内一切电器设备电源,在独巷口打上栅栏挂上“严禁入内”的警示牌。4、停头前,必须保证工作面的正常通风。5、停头前,所有物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