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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办事指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和提升审批效率,回应行业企业关切,确保我市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平稳有序,现制定办事指引O一、受理范围(一)建筑业企业1.省级委托事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公路、水利、通信、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钢结构、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市级事项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二)工程监理企业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二、受理条件请参阅广东省住
2、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及附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见问题汇总(不定期更新)要求。查阅网址:https:/三、核查要点(一)企业按照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等要求提交资质延续申请,对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按照省厅模板提供承诺函,2份),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建筑业企业。重点核查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三项指标。其中,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资质标准要求;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按照相应类别一级标准考核注册人员,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相应类别
3、最低等级标准考核注册人员。参与资质延续申请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具有近一个月本企业购买的社保记录。资质管理规定及资质标准要求中涉及到的机械设备、厂房,由企业进行诚信申报。企业资质证书上有多项资质且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内的(详见前述“一、受理范围”),省级委托事项与市级事项分别申请,同一本资质证书的各项资质原则上需同时申请延续。(三)工程监理企业。重点核查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满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158号)规定的相应类别和等级资质标准要求。参与资质延续申请的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需具有近一个月本企业购买的社保记录。企业资质证书上有多项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内的资质,需同时申请延续。四、其他事项本办事指引可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互动交流-业务知识库-工程建设板块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