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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珠海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一、修订办法的必要性自2004年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 来,经过十几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市人防工作取得明显成绩,人 防工程建设初具规模。近年,随着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国家 的方针政策也在不断的调整和完善。办法所依据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人民防空法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办法正进行相应修订。办法实施已十多年,现有规定不能满足 我市实际需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 防空地下室,投资主体不明晰,建设单位违法买卖结合民用建筑 修建的防空地下室人防车位,导致小区业主与建设单位矛盾升 级,纠纷不断;二是
2、人民防空工程使用人维护管理责任不清晰, 义务不明确,人防设施维护管理不善;三是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及 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需要根据新形势进行调整和重组;四 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对市民防空意识的教育需要进一步加 强。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建设,提高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 设水平,应尽快修订办法。二、主要参考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三)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四)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五)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三、草案修订过程2016年6月,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依据人防法律法规和 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起草修订办法。此次修订本着“依据现 有法律,
3、立足珠海实际,着眼人防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调查 研究,几次征求有关单位和各区人防办意见,充分借鉴广州、南 宁等地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并邀请高校专家等对草案修订 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听取专家意 见。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先后两次印发各区和各部门征 求意见,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综合各方意见形修订草 案征求意见稿。四、重要问题说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十章68条,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设及管理维护问题L细化了人民防空工程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具体要求:增 加了防空地下室建设要求、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条件、易 地建设费的减免情形等
4、内容。2.梳理了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流程, 明确了人防工程的质量监督制度。3.确定了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 责任人并建立维护管理的工作制度、标准、职责。4.明确人民防 空工程不得出售等规定(二)关于人民防空信息保障及群众防空队伍建设问题L加强了对信息保障的管理:构建信息网络体系,与相关单 位的信息网络实现互联互通。2.构建新型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 空自救互救组织及人防志愿者组织,增加七支新型的专业队,建 立群众防空组织、人民防空自救互救组织及人防志愿组织的权利 保障机制。(三)关于人民防空宣传教育问题L加强我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确立每年五月第二周为 我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周。2.加强组织在校学生的人民防空宣传 教育工作:规定中小学教育阶段人民防空教育每年不少于3课 时。(四)关于法律责任问题1.在上位法范围内加大了对违反规定不修建防空地下室行 为的行政处罚力度。2,新增了人防主管部门对人民防空工程平时 维护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维护管理义务的事后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