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77273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7.6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科研兴校”的办学思想,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获教科研成果奖励人员须为本校在职教职工,多人合作的成果只奖励第一作者。第三条教科研成果奖励每年度进行一次,奖励教职工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取得的教科研成果。时间认定以发表、出版、获奖或通过结题时间为准。教职工须按学术委员会通知时间及时上报教科研成果,逾期不予受理。因出版部门或颁证部门原因导致教科研成果不能按时上报的,可以放在下一年度上报。第二章课题奖励第四条教科研课题成果奖励学校对在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规划小组办公

2、室及各级门或学术团体立项并结题的课题进行成果鉴定和奖励。第五条教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方法学校由学术委员会牵头,组织有关领导和本领域的专家以召开成果鉴定会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一)课题组负责人就有关教科研课题取得的成果向学术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二)学术委员会负责对所申报成果进行初步评审。第六条教科研课题成果奖励办法(一)凡通过鉴定的课题,主持人须向学术委员会提供立项通知书、结题证书、结题鉴定书(获得一等奖的还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委员会组织审核。(二)通过学校层层选拔推报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课题,按下列标准奖励:1 .获一等奖的:国家级课题3000元,子课题15

3、00元;省级课题1500元,子课题800元;市级课题800元。2 .其他情况:国家级课题2500元,子课题IOOO元;省级课题IOOO元,子课题500元;市级课题500元。第三章业务评选奖励。第七条学校对在本年度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或教研部门评选的学科带头人、教科研先进个人、教学能手、青年技术学术带头人、教坛新星、“三名”人员、远程研修优秀学员、优质课、观摩(公开)课、电教课、说课(说题、命题)、基本功比赛、课件(自制教具)制作评比、优秀校报校刊等评选活动中获奖的教师给予奖励。第八条奖励标准(一)省级教学能手1000元;省级优质课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省教科研先进个人6

4、00(二)市级学科带头人400元,市级教学能手400元,“三名”人员400元;市级优质课一等奖300元,市级教坛新星300元,市级青年技术学术带头人300元,市教科研先进个人300元;远程研修优秀学员100元。(三)省电教课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50元;省、市课件制作一等奖100元;市电教课一等奖150ITtjO(四)省级说课(说题、命题)比赛一等奖、学科基本功比赛一等奖300元,市级同类比赛一等奖200元;省公开课、观摩课、专题发言400元,市级200元。第四章辅导学生竞赛奖励。第九条学校对在各级各类学生竞赛(承认的)中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进行奖励。第十条遵循不重复奖励的原则

5、,在同一竞赛中,以辅导学生获取的最高奖项为准进行奖励,其他不再奖励。第十一条奖励标准各类竞赛辅导统一奖励100元。第五章论文专著奖励第十二条学校对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以及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评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进行认定、奖励。第十三条遵循不重复奖励原则,同篇论文按获奖的最高等次奖励。第十四条发表论文奖励标准(一)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300元。(二)在林等国家级报纸上发表文章,每篇500元;在*等省级报纸上发表文章,每篇300元;在*等市级报刊发表文章,每篇200元。在*上发表文章,每篇稿费100元。每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第十五条著作奖励标准:(一)由出版社正式出版(有ISB

6、N号)的专著(10万字以上),每部奖励2000元;编著主编,每部奖励500元。(二)为鼓励各处室组或个人关心和了解学校工作,注重总结和教育教学管理和改革的经验与做法,促进办学水平,扩大学校影响,特设通讯报道奖,凡在*等教育报刊和各级党报上发表的宣传本校综合或部门工作的2000字以上的通讯报道类文章或者学校宣传媒介在省级以上获奖,分别按同类别发表论文的两倍奖励;(S)论文集、教辅资料类书籍不予奖励。第十六条其他成果奖励标准(一)各级获奖论文每篇奖励100元。(二)省教学成果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三)省教科研成果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教科研成果一等奖100元。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学校成立学术委员会,对论文的内容、级别进行审查、认定。第十八条取本年度市级以上最高三项成果奖励,*发表文章以篇数计稿酬。对未列入本条例的其他应予奖励的成果,学校学术委员会可参考上述认定奖励。第十九条学校获奖老师必须在年度考核中列A档或B档,C档和D档教师的教科研成果不予奖励。第二十条被学校及上级部门处分的教师,在处分期内不予奖励。第二十一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法学 > 地方法制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