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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优秀3篇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更改管理,除去或减少由于更改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订立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短时间性的变动。1、管理职责1.1、 更改申请人负责提出书面更改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确认;1.2、 分管经理负责归口部门的更改审核;1.3、 总经理负责更改的审批;1.4、 分管副经理负责对更改情况进行验收。2、更改分类2.1、 工艺技术更改2.1.1. 生产重要原材料更改2.1.2. 1.2,工艺流程和重要生产条件的重点更改2.1.3. 工艺设备的改进和更改2.1.4. 操作规程的重点更改2.1.5
2、. 1.5、工艺参数的更改2.1.6.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等的更改2.2、 设备设施更改2.3、 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2.4、 2、安全设施的更改2.5、 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和配件1.1. 2.4,设备的料子更改1.2. 5、临时的电气设备更改1.3. 6、监控、测量仪表的更改2. 2.7,设备运行程序软件的更改2.3、 管理更改1.4. 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更改2. 3.2.公司人员的更改3. 3.3XXX机构的重点更改2.3. 4、管理职责的更改2.3.5、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更改等3、工作程序3.1、 更改申请人提出书面更改申请,说明更改的具体情况及相关依据,并对更改
3、存在的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更改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3.2、 更改申请部门负责人将更改报告送交分管副经理审核。3.3、 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3.4、 更改审批后,更改申请部门XXX人员进行更改的实施。3.5、 更改实施前,实施部门要对更改的实际过程进行风险分析,订立相应的措施后,实施更改。3.6、 分管副经理负责对更改的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化工厂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2接班:1、上班应提前15分钟到车间在班长的领导开好班前会做好当班准备。2、穿着好劳动保护、防护及当班时间所需的用品用具。3、进入岗位应和上班当班人员共同检查所属本工段设备“油位、润滑、运行、性能、制动、”是否完好安
4、全好可靠。4、检查好本工段生产作业、工艺规程、操作流程、生产情形应符合规程要求。5、双方经检查设备、工艺生产无误后共同签字办交接手续。交班:1、下班前应提前15分钟完成当班时应完成的工作任务。2、应保证本工段设备正常、工艺生产稳定。3、交班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设备故障不处理。4、交班应确保所属区域设备和地面卫生无灰尘、无油污、无积水。5、工艺、设备运行正常,记录数据完整、清楚,经班长签证后方可办理交班。车间巡查制度为了工艺生产的稳定,保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设备、工艺上显现的不正常因素及安全事故的发生,特订立当班期间做好巡查,听从领导,听从工作按排,坚守岗位,屣行职责完成领导下达的生产任务。1、
5、操作前应对所需运行的设备先检查后操作:(a)盘动设备运转应轻松、敏捷、运转自若,不得有卡、咬现象显现。(b)油面应保持在标定油位中,按设备规定加入标定的润滑油。(c)制动设施应轻松敏捷、杀车性能稳定、效果好。(d)设备运转时应无尖叫、茨耳的燥杂声。(e)设备启动运行,停止时应严格执设备的操作程序。2、生产操作时应检查全部管道、阀门、阀兰等连接部位不得“跑、冒、滴、漏”现象。3、阀门用完后及时关闭整个过程应做到细观看,勤巡查,最长15分钟一次,安车间规定填写好记录。4、依据工艺要求做好巡查、检查,填写好操作记录,确保数据“正确、真实、准确、完整。5、当班时车间全部设备、设施、灌区、环境区域等应W
6、2小时检查一次,并填好记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篇31、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规范生产作业行为,掌控和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车间资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的要求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我公司生产实际情况,订立本规定。1.2、 “三违”行为,指的是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对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简称。1.3、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以及各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范围内生产作业行为。2、“三违”的范围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作业行为:2.1. U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不听他人劝阻而冒险作业的;2.1.2、 擅自更改操作程序而未采取安
7、全措施的;1.1.1、 1.3、对领导者正确指令拒不执行或私自更改而冒险作业的;2.1.4、 违反有关规定,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的;2.1.5、 习惯性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2.1.6、 未按个人规定穿着、使用劳保用品的;2.1.7、 违反人们正常工作秩序和习惯的。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章指挥行为:2.2.1、 违反安全法律法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规定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2.2.2、 施工、作业场合不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但又未采取安全措施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3、 2.3,工程项目未经开工前的安全验收而下令施工或作业的;2.2.4、 不接受安全员或施工人员的正确看法而下
8、令施工蛮干的;2.2.5、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或培训便指令上岗作业的;2.2.6、不按规定给操作人员发放个人劳保用品而强令工人作业的;2.2.7,不懂得机械设备工作原理或技术方法而下令蛮干的;2.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2.3.1、上班之前饮酒的;2.3.2,工作期间私自离岗、睡觉、干私活的;2.3.3.工作期间打闹、斗殴的;2.3.4、生产场合不允许穿拖鞋、光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而违反规定的。3、反“三违”的管理3.1、 公司安全办公室领导全公司的反“三违”工作,负责反“三违”的宣传、教育工作,并重点加强对车间、部门负责人“三违”行为监督检查与惩罚,对因“三违
9、”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看法。3.2、 公司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领导本车间、部门反“三违”工作,在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时,把反“三违”作为一项必不行少的内容进行布置、检查,并对此负责。3.3、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三违”行为,情节较轻且未造成后果的应及时予以处理,情节较重或已造成后果的,应提出处理看法报公司研究处理。3.4、 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矫正生产作业中的“三违”行为,并按本方法有关规定进行惩罚,惩罚结果应上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对未履行职责,隐瞒不报或没有惩罚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3.5、 对“三违”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矫正,“
10、三违”行为人不得为此而对指正人打击报仇或进行人身攻击。4、特别规定4.1、 生产作业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熟识工作环境和操作规程而发生违章作业行为,不予惩罚。但车间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承当相应责任,接受相应惩罚。4.2、 生产作业现场显现集体违章现象,相关负责人负管理责任,接受相应惩罚,其他人不予惩罚。对负责人的惩罚,没有造成后果的,依照本规定第十五、十六条执行;造成后果的,按第十七条执行。4.3、 操在工作时违反本方法第四条的规定,负责人在现场未制止的,除行为人受惩罚外,负责人负违章责任,接受相应惩罚。本条适用于专兼职安全员。5、“三违”行为的惩罚5.1、 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方法第四、
11、五、六条规定,情节细小,尚未造成后果的,车间、部门领导或安全员可以予以行为人口头警告和罚款10元;第二次罚款30元;第三次罚款50元。5.2、 行为人第一次违反本方法第四、五、六条规定,虽未造成后果,但显现事故苗头,车间、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可以予以行为人30元惩罚;一年内显现第二次,予以行为人100元的经济惩罚。5.3、 由于“三违”行为造成损害本身或他人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在IOoO元以下,按10%罚款;直接经济损失在IoOo元(含100o元)以上50000元以下,按5%罚款(最低罚款额不少于100元);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处理看法。6、嘉奖6.1、 反“三违”成绩突出,班组年度内无违章、无事故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6.2、 个人因制止违章行为而避开事故发生的,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依据情节予以嘉奖,在授予荣誉称呼时优先考虑。7、附则7.1、 本规定若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7.2、 本规定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7.3、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