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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泥制管厂设备管理制度目录一、组织机构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三、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五、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六、设备巡检管理制度七、设备润滑、保养管理制度八、重点设备性能跟踪管理制度九、设备事故处置制度十、备件仓库管理制度十一、设备报废处置制度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十三、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十四、设备管理的考核制度组织机构和管理流程厂长设备副厂长车间副主任维修班长.设备科长设备管理员仓管员车间副主任维修班长.二、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1、设备管理中厂长的职责(1)批准设备年大修计划。(2)重点设备的改造审批工作。(3)重要备件的采购审批工作。(4)审批设备报
2、废处置工作。(5)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6)批准设备管理考核结果。(7)批准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2、设备副厂长的职责(1)制定设备年大修计划和设备技术改造工作。(2)批准和审核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申请、计划。(3)制定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4)制定或批准设备检修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5)组织实施本厂的设备维修、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6)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7)主持设备管理理论和先进经验、先进技术的推广。(8)制定和审批设备操作规程。(9)组织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员工的设备操作、维护、检修、管理业务、技术培训工作。(1
3、0)组织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1)审核有关设备资金开支的支付计划。(12)审核设备管理考核结果(13)对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3、车间副主任的职责(1)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2)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3)制定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4)制定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5)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6)努力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能源消耗考核指标。(7)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8)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9)组织
4、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0)对车间设备管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11)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4、设备科长的职责(1)完成各车间月设备、备件采购计划。(2)负责设备款项的账务管理和支付申请工作。(3)对车间维修班工作负有领导职责,并在工作中给予技术指导。(4)检查维修班设备维护、检修等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情况。(5)监督车间月设备检修计划实施的情况及验收,并进行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工作。(6)负责全厂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7)下达设备整改通知,并监督实施。(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操作、维护、检修、技术培训工作。(9)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10)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5、设备管理员的职责(1)负责全厂重点设备的定期巡检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2)做好全厂重点设备的性能跟踪管理工作。(3)建立所有设备润滑点及要求的台帐,并记录实施情况。(4)负责全厂仪器、仪表、计量设备周期检验的管理工作。(5)负责建立全厂固定资产台帐及收集相关技术资料的工作。(6)做好对仓管员和仓库的管理工作。(7)负责机加工非标件的图纸绘制和集团公司机修厂加工件的联系工作。(8)完成设备运转率和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的考核统计。(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6、维修班长的职责(1)协助车间副主任完成月设备检修计划和备件采购计划。(2)负责对本班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全面的管理工作,包括本班
6、人员的出勤记录。(3)组织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4)负责维修工作的人员安排,并提供维修方案及要求。(5)负责检查维修任务的完成情况。(6)完成本班设备管理要求的基础管理台帐的建立和记录工作。(7)负责全车间设备的不定时巡检职责。(8)组织员工进行设备维护、检修的技术培训工作。(9)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7、设备维修人员的职责(1)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2)所有维修人员都负有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3)日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日班的维修和不定时巡检的职责。(4)值班维修人员负责全车间设备的定时巡检职责。(5)值班维修人员负责
7、处理当班设备故障,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设备巡检记录。(6)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8、仓管员的职责(1)仓库所有物资的管理职责。(2)仓库所有物资账务的管理职责。(3)参与购进物资的验收(数量)的职责。(4)准确提供物资的购进和月消耗报表的职责。(5)保证仓库区域清洁卫生及物资安全的职责。(6)坚守岗位,保证及时提供配件的职责。(7)熟悉备品备件名称、性能、用途。9、设备科的职责(1)提供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所需零配件。(2)收集、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并给予设备的技术支持。(3)负责督促和检查车间维修班对设备进行维护、润滑保养、检修、巡检的完成情况。(4)组织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8、(5)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对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实施考核10、维修班的职责(1)保证设备达到正常运转率的职责。(2)实施本车间的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及技术改造工作。(3)努力完成车间机物料消耗、能源消耗考核指标。(4)保证车间顺利完成生产任务的职责。(5)做好本班区域清洁卫生。(6)保证废旧材料堆场整齐、有序。三、设备、备件采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在设备检修时能及时领用相关材料和备件,同时,为保证备件质量,降低消耗、降低成本、降低仓库库存,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设备、备件的采购必须遵照越钢集团生产用备品备件采购使用流程,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第三条各车间副主任
9、、质量科长、机动班长根据生产设备和备件库存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备件计划报设备副厂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第四条备件采购计划必须注明备件型号、规格(关键尺寸)、数量、品质要求及使用时间,非标件需注明主要参数或附带图纸,否则,处罚申请人200元,且不列入采购计划。第五条设备副厂长在当月26日前,将下月生产所需的备件计划审批后交设备科整理,设备科于当月27日前报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设备能源科存档,并进行采购(单件价值高于5万元的设备需由集团公司生产管理部设备能源科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第六条采购均进行比价采购。设备、备件比价小组由厂长、设备副厂长
10、、设备科长三人组成。采购的物资需由采购比价小组三人同意签字后进行,否则,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采购责任人。第七条设备备件进库前,必须经车间、设备科组织相关三人以上人员进行验收、签字。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应退货。第八条不允许节假日或休息时间采购物资进仓库,否则,处罚责任人500元/次。第九条自采购申请批准后,一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500元,二个月内未采购回的备件,处罚采购责任人1000元。若因此造成损失的,采购员负主要责任。第十条根据采购申请已采购的物资,自购回之日起,两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10%处罚申请人;三个月未使用的,按采购金额的20%处罚申请人;超过三个月未使用的,按
11、采购金额的30%处罚申请人。第十一条急件的采购可以不安正常的采购程序,但采购后次月内必须补办有关手续,否则,处罚相关人员每人500元。第十二条各车间、部门每月急件不能超过两次,否则,处罚申请人500元。第十三条未办有采购申请的备件均为急件。四、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检修质量,保证检修安全和现场文明,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各车间副主任根据生产设备的运行情况,在当月25日前,将下月设备检修计划报设备副厂长审批。逾期处罚责任人每天100元。第三条设备副厂长根据设备检修计划,同设备科、车间相关人员商定计划检修实施方案,并于月底生产调度会上传达和安排。第四条设备科根据计划检修
12、安排的工作,一是建立相关台帐,二是准备检修所需物资。第五条设备停机维修,维修前,必须挂有鲜明的停机标志,违反者,按一次每人200元处罚。第六条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必须对维修现场进行清理,对终止维修1小时的现场,发现还存有配件、工具、停机标志等维修垃圾的情况,按一次每人50元处罚。第七条维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维修记录,处罚维修班长每次50元,若属值班维修的,则处罚值班维修人员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八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按规定做好检修质量验收签字的,处罚设备科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九条属于计划检修的,检修结束后,不安规定做好设备计划检修登记表,处罚设备科
13、长每次50元,以第二天后的检查为准。第十条设备副厂长或设备科安排的临时检修任务,由设备科以书面(整改)的形式下达到车间,未及时下达,处罚设备科长100元。第十一条车间接整改通知后,未按时整改的,处罚车间相关责任人每人200元。第十二条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规定遵照水泥厂安全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五、设备检修质量跟踪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证设备检修质量、提高设备运转率,提高维修工工作的责任心和维修技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值班期间实施维修的人员必须记录检修内容在值班记录上,发现不做记录的,一次处罚50元。第三条属计划检修的,检修后,参加检修的人员必须签字,否则,处罚当事人20元,处罚设备科长50元。第四
14、条对当天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0元。第五条对当月发生复修的设备,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10元。第二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20元。第三次复修,处罚前次检修人员每人30元。第六条计划检修后的设备当月发生复修,处罚参加检修人员20元,处罚维修班长30元,处罚车间副主任50元,处罚设备科长30元。第七条对经常出故障,特指单月发生三次以上故障的问题,车间不能解决的,车间需书面向厂领导反应,由厂领导组织解决。第八条设备技术改造的设备,在试运行阶段,不列入本制度考核。六、设备巡检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提高设备运转率,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正常生产,及防止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
15、条负有巡检职责的人员为:(1)值班维修工的定时巡检;(2)值班操作工的定时巡检;(3)日班维修工的不定时巡检:(4)设备管理员对重要设备的定时巡检;(5)车间副主任、设备科长不定时的巡检。第三条定时巡检:设备处于运行时,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巡检特定设备的巡检称为定时巡检。时间间隔由车间根据设备重要等级自行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小时。设备处于停机状态时,无需定时巡检。第四条不定时巡检:不论设备处于运行状态还是停机在状态,按最长的时间间隔,对设备进行系统或全面的巡检工作称为不定时巡检。不定时巡检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3天。第五条不按规定的时间实施巡检工作的,发现一次处罚200元。第六条未进行巡检而做虚假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500元。第七条巡检后,不按规定做好巡检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100元。第八条巡检后,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的,发现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