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4.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的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充分发挥安全警示标志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发生,依据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办公场所。三、职责3.1 安全警示标志必需符合国家标准。所需安全警示标志由各单位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使用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批,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购置,由公司安全员负责实施。3.2 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管理。各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档案,做好安全警示标志使用、维护、和管理
2、,并列入日常检查内容;如发现有变形、破损、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标志应及时修整或更换。四、安全警示标志的分类4.1 在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场所必需设置阻止标志。其含义是阻止人们担忧全行为的图形标志。阻止标志的基本形式是带斜杠的园边框,白底红字。4.2 在提醒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必需设置警告标志。其含义是提醒人们对周边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其基本外形为正三角形边框,黄底黑字。4.3 在必需遵守的场所必需设置指令标志。其含义是强制人们必需作出某种动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其基本外形为圆形边框。兰底白字。4.4 在示意目标方向的场所必需设置提醒标志。其含义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
3、息(如说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的图形标志。基本外形为正方形边框,绿底白字。五、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原则5.1 安全警示标志应依照能够起到提醒、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标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压等危险场所),使进入现场人员易于识别,引起警戒,预防事故的发生。5.2 各单位在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同时,根据公共场所和生产环境的不同,设置相应的公共信息标志,如紧急出口、注意安全等。5.3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要与环境相谐调,应设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证标志有足够的亮度和照明;有灯光的,其照明不应是有色光。5.4 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应避免滥设和不规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内,要避免设
4、置内容相互矛盾和内容相近的标志。用适量的标志达到提醒人们注意安全的目的,设置图形符号必需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5.5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应稳固可靠,不宜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不得阻碍正常作业和避免造成新的隐患。六、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方式6.1 附着式:将标志直接附着在建筑物等设施上。6.2 悬挂式:将标志悬挂在固定牢靠的物体上。6.3 柱式:将标志固定在柱杆上。七、其他要求7.1 安全警示标志是公司公有财产,每位员工都有义务加以爱惜,有责任对损坏其行为加以制止。7.2 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置使用应列入各级安全检查的内容,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装,各部门负责日常维护,保持整齐,防止沾污和损伤。7.3 地表安全警示标志由于不可抗力(风雨雷电)损坏请各单位告知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其修缮或更换。7.4 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发放、回收由安全管理部门归口负责并做好发放记录,作废回收的标识,尽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废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