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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页目礴B响报三(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逝江愚工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台题璃加工工业4.0柔性设备线及配套服务项且建设单位(盖章):浙江愚工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0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4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8六、结论40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清县水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3德清县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4项目周围环境图附图5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6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7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照片附件:附件1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
2、备案通知书附件2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机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厂房租赁合同附件6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7关于要求对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浙江愚工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台套玻璃加工工业4.0柔性设备线及配套服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函附件8生态环境信用承诺书(申报事项)附表: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浙江愚工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台套玻璃加工工业4.0柔性设备线及配套服务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雷甸镇临杭工业区兴业路289号(莫干山国家高新区)地理坐标(经度120度7分59.15秒,纬度30度30分58.56秒)国
3、民经济行业类别C3529其他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35-70、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352-其他(仅分割、焊接、组织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5-330521-07-02-316032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口否
4、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558.8(租用)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I-Io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表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执行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就化物、氯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冢化物、氯气,不开展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
5、送污水处理厂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生活污水纳管排放,不涉及工业废水直排,不开展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涉及危险物质最大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即Q小于1,不开展专项评价生态一口5灾求生生物的地、Ii牛场和K*W9ft卷建设项”00米范围内有重自然产卵场、索饵涧游道的新增河道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不涉及,不开展专项评价海洋污染物的海洋工,不开展专项评价地下水卜不开K中式IXHi京水口开展的F次专项评价,涉及集源和热水、矿泉殊地下水资源保护专项评价工作本项目不涉及热水、矿泉水、源保护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不开展专项评价城
6、、蟒士、声不噫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相符性分析(I)生态保护红线项El所在地位于湖州市德清县杭产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5),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德清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均符合国家标准,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要求全面完成减排任务,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最终纳污水体一京杭运河各项监测指标平均值均能满足
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11I类标准的要求。空气环境质量现状:德清县2020年大气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德清县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所在地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他合分其符性准详解(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中的参考限值。项目所在地声环境状况较好。在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认为本项目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需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不大,满足区域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
8、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该项目所在地属于湖州市德清县杭产集聚重点管控单元(ZH33052120005)。表1-2湖州市德清县杭产集聚重点管控单元要求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优化完善区域产业布局,合理规划布局三类工业项目,鼓励对三类工业项目进行淘汰和提升改造。在居住区与工业、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新、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标准。本项目为二类新建工业项目,厂界与居住区有防护带,本项目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物排放管控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地区削减目标;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
9、平;推进工业集聚区零直排区”建设,所有企业实现雨污分流,现有工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本项目产生的COD、氨氮、颗粒物实施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排放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至德清县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雷甸镇污水处理D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
10、级A标准后排入德清运河。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聚居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控重点企业环境风险。企业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强化工业集聚区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防范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资源开发效率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生态化改造,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本项目能耗水耗水平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落实煤炭消费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减量替代要求,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水平,不使用煤炭综上,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规定。2、
11、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从事玻璃加工工业4.0柔性设备线的生产加工,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并非国家明令要求淘汰或限制的落后项目,且项目已在湖州莫干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105-330521-07-02-316032),故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3、“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07月16日修正版),本项目“四性五不准”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3审批原则相符性分析表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四性建设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达标排放、选址规划、生态规划、总量控制原则及环境质量要求等,从环保角
12、度看,本项目在所选场地上实施是基本可行的。符合环境影响分析预测评估的可靠性本评价类比同类型企业并根据本项目设计产能、原辅材料消耗量等进行噪声废气废水环境影响分析,其环境影响分析具有可靠性。符合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本项目工程性质较为简单,营运期各类污染物成分均不复杂,对于这些污染物的治理技术目前已比较成熟,因此从技术上分析,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符合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科学性本环评结论客观、过程公开、评价公正,并综合考虑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可能造成的影响,环境结论是科学的
13、。符合五不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符合国家、地方产业政策,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环境风险很小,项目实施不会改变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和环境功能,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1)根据德清县2020年大气各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德清县为环境空气
14、质量达标区。(2)本项目所在地最终纳污水体一京杭运河各监测断面水质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类标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管理要求。(3)项目所声环境状况较好。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控制并能做到达标排放或者不对外直接排放,因此其环境保护措施使可靠合理的。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15、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评价基础资料数据具有真实性,内容不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明确、合理。不属于不予批准的情形4、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4号)中关于工业企业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有:1、禁止在太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有毒有害物品仓库以及垃圾场。2、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