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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规范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而制定的,是机关图书资料管理的基本规范,适用于机关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及人员。2. 机关图书资料是机关单位的重要资源之一,必须加强管理,严格保护。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认真组织、执行本制度。二、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1. 机关图书资料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机关内部制度采取分类、编目、登记、盘点、借阅等管理办法。2.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所管辖的图书资料的种类、数量和用途,制定管理计划和措施,做好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工作。3. 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涉及图书采购、订购、验收、编目、登记、盘点、借阅、归
2、还等环节,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三、机关图书资料的分类和编目1. 机关图书资料应根据内容和用途分类编目。分类应以国家规定的图书分类为主,同时结合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分门别类。2. 机关图书资料的编目应采用标准编目体系,规范编目码的定义和使用,确保编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四、机关图书资料的登记1. 机关图书资料必须进行登记,对新采购、调拨、赠送和捐赠的图书资料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应包括图书名称、作者、译者、出版社、出版年月、价格、标识码等。2. 机关图书资料登记主要包括手工登记和数字化登记两种方式。手工登记应当规范书写,数字化登记应当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确保登记信息清晰、真实、准确。五
3、、机关图书资料的盘点1. 机关图书资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确保图书资料数量、质量、存放位置、使用状况等方面的准确性。2. 盘点应包括甄别、清点、核实三个环节。盘点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必要时可以适当缩短盘点周期。六、机关图书资料的借阅和归还1. 机关图书资料的借阅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按照书面申请、审批、登记、借出和归还的程序进行,确保借阅环节的规范性和有效性。2. 机关图书资料借阅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如有需要可以续借,但必须经过审批同意。3. 机关图书资料借出后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超期等情况,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七、机关图书资料的保管和维护1. 机关图书资料应当制定保管制度,制定
4、合理的图书存放方案,保证图书资料的安全性。2. 图书资料应保持整洁、干燥、无虫、无霉、有序等特点,定期进行一定的维护和修复工作,确保图书资料的价值和长期保存。八、机关图书资料的淘汰和处置1. 机关图书资料应当定期进行淘汰筛选,将过期、损坏、无用等图书资料进行处理,以便为新的资源腾出空间。2. 处理方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可以采用捐赠、销售、报废等方式对图书资料进行处置。九、机关图书资料的保密1. 机关图书资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必须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2. 机关图书资料中的重要信息必须密封保管,存放区域必须进行规划和划定,并实行必要的安保措施。十、机关图书资料管理的责任1.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应当健全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机关图书资料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利。2.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工作涉及机关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及人员,必须各尽其责,共同做好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工作。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部分均作废。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机关图书资料管理部门所有。以上就是机关图书资料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同事认真学习、执行,做好机关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保障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