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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节、施工总体部署4.1 施工总体目标本工程施工总承包质量目标:创省优良样板工程,保证达到市优工程。施工工期目标:按期开工,确保2002年1月28日完工,总工期53天。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争创2003年度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施工成本控制目标:通过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最大降低工、料、机消耗,为本企业创造最大利润。4. 2施工分段及施工交通规划(1)工区划分本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的项目大致分为三段:水门桥十四号码头;东新桥渡口所;渡口所下角糖厂污水糖。由于招标文件要求总包单位中标后必须分包6070%工程量,施工规划将以上三段依次划分为一、二、三工区施工。按建设单位要求,总承包中标后将其中
2、部分工区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由于东新桥渡口所段是本次招标工程的重点和难点段,渡口所大致又居于整个管道工程的中部,拟将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设于渡口所加油站旁、*大桥下空地内,方便工程全线施工管理。(2)施工交通规划水门桥十四码头段管道工程主要在西枝江边,从滨江公园和原十四码头通道可进入施工现场。由于水门路街道窄,又是市区桥西片的交通要道,如果施工车辆频繁经过水门路,会给现有拥挤的交通带来干扰和压力,拟从水门桥下十四码头沿管线边新修一条施工便道。按建设单位招标澄清说明,施工期间东新桥渡口所段滨江路要封闭交通。破开一侧路面后,剩余半幅路可作为施工道路。渡口所糖厂污水段:七中门口江菱街段管道沿七中围墙一侧
3、人行道铺设。本段江边路维持正常交通,可通行施工车辆。江菱街供电宿舍段江边路基本全部破坏,施工车辆可绕供电局办公楼围墙边街道通过。4.3 与工程有关部门的协调水门桥十四码头段需拆迁*造船厂和广东省船舶修造厂船坞滑轨,各施工段经过的路面和人行道地下埋设有排污管、排水管、电缆、光缆、煤气等各种管线,施工时需逐一与以上有关单位具体管理部门联系,落实拆迁、临时保护和恢复计划,确保工程沿线居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不受影响。4.4 分包商的选择与管理通过对分包商的评审与选择及其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维护本公司的信誉,履行对业主的承诺。4.4.1分承包项目的确定D根据合同或业主的要求及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某
4、些特定分项工程或分部工程有必要向外分包。2)施工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的障碍,有必要采取补救措施,如补漏、纠偏、灌浆等特殊工艺,必须进行分包。3)公司重点工程中的分项、分部工程需要发包时,先由项目经理提出,总经理召集计财科、生产技术科进行审核,并由总经理审批;一般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需要发包时,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由项目经理审批,报生产技术科备案。4.4.2分包商的评审D确定了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后,由项目经理部根据自荐或推荐选择多个分包商进行候选,并进行初步审查。如分包单位多,应采取招标的形式实行公平竞争。2)项目经理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还应实地考察,分析对比选择分包商,审查内容
5、包括:a)营业执照;b)法人资格;c)资质等级证书;d)以往的施工业绩和现在的施工情况及社会信誉;e)技术力量、施工机具、物资供应情况;f)质量保证能力:分承包单位必须掌握本公司质量体系相关要求并保证实现;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传达质量体系相关要求的内容并作出组织保证;作出一但违背要求时愿意接受处理的承诺;g)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人力和设备状况。4.4.3分包商的评定a)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分包单位分别进行评审,确定合格分包单位;b)业主有权对公司所选的分包商进行审定,当业主提出充分理由反对时,公司应予尊重并考虑他们的意见,作出相应的调整;C)项目经理部根据审批后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建立合格分承包方的档
6、案;4.4.4对分包商的管理D项目经理部与审批确定的分包商签订明确有效的分承包合同,并要求分包商应执行我公司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工程分包合同应以总包合同为依据,明确总包与分包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质量保证条款的要求;2)合格分包商评价的有关资料,应予归档保存,作为评定分承包方质量保证能力的重要资料;3)项目经理部质安部门根据分包合同规定,负责对分包工程质量保证能力进行监督;4)项目经理部生产部门负责对分包工程的进度计划、各专业交叉作业平衡调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5)施工中对分包商严格按本公司的过程控制程序进行管理,其质量记录要保存完整;6)项目经理部要派出专人监督分承包方的施工质量,并定期进
7、行检查和签证确认,对质量不稳定或质量下降的分承包方要监督其整改提高,对出现不合格的分承包方要停工整改,如不见效的可取消其分包资格;7)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工期、工程数量、承包造价等方面负责并在合同条款中明确,按合同,手续办理齐全方可进场施工,杜绝无效合同。合同中还要明确由谁对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而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在合同上明确奖罚条款;8)项目经理部必须全面履行总包单位总合同中的职责,对分包单位进行严格管理,不得“以包代管:对各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都要派出专人对分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度记录,必要时成立监理小组,把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到人;9)公司的计财科、生产技术科应不定期检查分包工程的施工质量情况,审查合格分承包方的资质能力,对资质能力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分承包方,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分包资格。10)所有分包工程的分包合同,应送公司计财科审核确认,并开具法人委托证明书,并作为受控文件进行控制。4.4.6分包工程验证1)分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的材料、施工过程和最终产品进行检查和试验,并将有关资料报质安科,工程交付前由项目经理部进行验收;2)分包工程经验证合格后,按分包合同规定办理结算;3)经检验和试验发现的重大不合格品,分包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经理部,双方协商提出处置办法。如合同规定业主要对分承包工程进行验证时,应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业主能对分包商的工程实施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