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调动教师教科研积极性,发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构建拔尖人才发挥专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性运行机制,带动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人才培养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O一、评选的基本原则(一)动态管理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年度全面考核与调整,建立科学管理、滚动发展的运行机制。(二)客观公正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客观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汰劣的原则。(三)实事求是的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和管理要考虑专业特点
2、,尊重专业发展需要,在保持队伍总量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根据各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设置岗位,指标控制与条件控制相结合,并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四)德能双馨的原则坚持学术水平与师德并重,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并重的原则。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条件1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2 .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3 .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达到双师素质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具有硕士学位,达到双师素质要求,且受聘中级(含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岗位满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4 .独立讲授过本专业二门以上
3、主干课程,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突出,完成一门以上课程建设。教学工作量年均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专业教师的平均学时。5 .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善于整合和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与规律,紧密结合校企实际以及本专业的发展方向,积极加强对本专业教师业务能力指导与示范,每学年开设一次以上的示范课,制定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能力建设规划。6 .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能力较强,注重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和专业建设要求,取得创新性成绩。近三年有以
4、下成果之三:(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与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教材1部及以上(个人完成4万字以上)。(3)教师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说课、课件、教学设计、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4)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科技评奖或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二等奖以上1次(三等奖2次),或市级一等奖2次。(5)主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二)骨干教师条件1 .认真贯彻党
5、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2 .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3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含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达到双师素质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4 .独立讲授过二门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良,教学业绩突出,完成一门以上课程建设。教学工作量年均授课时数原则上不少于教师平均学时,每学年开设一次以上公开课。5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开发能力,积极推进产学研合作,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有以下成果之三:(1)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2)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第一作者)2篇及以上,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
6、、教材1部及以上(个人完成4万字以上)。(3)教师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说课、课件、教学设计、技能竞赛等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4)教师或指导学生在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科技评奖或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省级三等奖以上1次,或市级二等奖2次。(5)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学教改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前3名)参与校、市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三、评选方法和程序(一)评选方法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年评选一次。评选名额总数:专业带头人为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7-14%;骨干教师为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1020%。专业带头人、骨干
7、教师任期三年,均可连评连任。(二)评选程序1 .个人申报。参加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选拔者,依据评选条件,填写申报表,并附佐证材料,交本系、部,并接受评选推荐。2 .系、部评议推荐。系部在对申报者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组织进行考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报送教务处。3 .教务处会同校级评审委员会对系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依据评选原则和条件确定具体人选,给予公示。4 .校党委会审批后发文公布。四、考核、待遇和管理(一)考核1 .受聘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要制定任期内的工作目标与计划。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主要考察其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2 .每年教务处对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考核,并报
8、校评审委员会。校评审委员会在教务处考核的基础上提出考核意见,并评选出优秀(按30%掌握)、合格、不合格人员。3 .经党委会审定后公布考核结果。(二)待遇1.学校、系部应创造条件,支持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展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支持参加各类学术研讨和学术会议。2.学校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提供专项经费,用作教科研启动费、学术活动费、资料费、出版费等,其中专业带头人每年2000元,骨干教师每年IOOo元。3学校设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奖励基金,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等级发放。专业带头人每年优秀奖励IOOO元、合格奖励500元,专业骨干教师每年优秀奖励600元、合格奖励300元。4.在同等条件下,专业带
9、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可优先进行岗位晋级或推荐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管理1 .教务处负责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组织管理考核工作,系部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工作。2 .对专业带头人、专业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续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资格,停止享受有关待遇。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因政治思想、师德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其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资格。3 .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各年度的专项费用,采取先借支后限额报销的办法。年初报销专项经费的50%,年度考核合格后,报销专项经费的另外50%o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报销年度剩余50%的专项经费。4建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专门档案,由教务处负责管理。5.专业带头人和专业骨干教师由校长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