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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怀龙办发200817号龙山街道办事处关于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各社区居委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为促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政府监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促进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怀柔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具体工作部署,请认真执行。一、打击对象及重点(一)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二)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死灰复燃的行为;(三)蓄意瞒报事故、隐瞒事故真相的行为;(四)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
2、关闭取缔指令的行为。二、组织领导成立龙山街道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温瑞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李久武、办事处副主任吴军、武装部部长赵强任副组长,安全科科长甘俊先、综治办主任邓喜峰、城建科科长李守林、社区办主任孙丽、文化中心主任刘兰香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科,办公室主任由赵强部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三、职责分工按照怀柔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分工,我街道负责做好无行业主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和66家倍增计划重点监控企业之外的其他中小工业企业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打击安全生产
3、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打击重点是人员密集场所和地下经营性场所,特别是“六小”企业(小歌厅、小网吧、小洗浴、小市场、小餐饮、小旅馆等)。四、实施步骤(一)自查自检阶段(2008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开展自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同时街道和居委会将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自查、检查重点为: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3 .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安全有效;4 .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5 .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6 .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二)督促检查阶段(2008年11
4、月中旬至下旬)。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查。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社区居委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普查活动,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详细的自查活动。(二)积极配合,狠抓落实。街道各相关科室、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四)广泛宣传,及时汇报。各社区要采取板报、橱窗、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发现非法违法的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专项行动办公室报告。龙山街道街道办事处二OO八年十月二十四日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行动通知发:街道办事处领导各社区居委会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北京市怀柔区龙山街道办事处2008年10月24日印发(共印1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