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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企业合同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司各类合同归口管理,为公司各类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监督、结算等工作提供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特制定经济合同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各类经济合同的签订及合同管理。3管理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合同的归口管理以及合同原件的保存。3.2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检查公司合同审核流转的过程和监督合同的执行。3.3由合同的经办部门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合同的对外洽谈、拟订、续订等工作。3.4财务部负责公司所有合同的审核,对合同所涉及的资金收支情况进行控制监督。3.
2、 5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有关合同的审核,公司总经理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合同的最终签发。4程序和要求4. 1合同订立4.1.1.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4.1.2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及注意事项:a)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b)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C)数量;d)质量;e)价款或者酬金;f)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j)违约责任;h)解决争议的方法;i)合同订立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j)凡需要订立合同的项目,在
3、合同签订之前应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才能签订合同;k)重大经济合同应由主管部门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必要时,由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的谈判过程并由总经理最终确认;重大经济合同是指对外投资,固定资产购置,房屋买卖,资金借贷,设备更新、改建和新增工程项目,一万元以上设备维修,三万元以上基建工程、技术改造工程,经济担保等合同。1)公司所有对外订立合同(包括管理处),应以公司作为合同签约方。4. 2合同审核及流程4.1.1 合同审核按业务分管线条原则归口管理,即按业务线条设立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同时也是公司合同主管审核部门或相关审核部门。4.1.2 合同签约前,合同经办部门、主管部门应
4、对合同草案同时审核,其范围:a)法人与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审查其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经营范围等内容;b)自然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具有相应得民事行为能力;C)对方的资格状况、履约能力;d)对方权利义务公平合理性。4.1.3 合同文本经双方协商草拟成立后,经办部门在办理合同签章前,应填写合同订立审核盖章会签单,交行政人事部组织会同审核会签。4.2.4各类合同的订立审核及各职责关系见合同订立审核职责表。4 .2.5各职能部门和总经理室对合同审核所提出的意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退回合同后,落实经办和主管部门结合进行修改。5 .2.6如应由公司聘请法律顾问审核的合同,由行政人事部统一送法律顾问
5、审核。4.3 合同签发手续4. 3.1公司所有对外订立的合同,均应有行政人事部统一盖“XX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公章。5. 3.2合同代表人一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其中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作为合同委托人可签字或盖章,其他人无权签字或盖章。6. 3.2凡经审核后需要修改合同,经办和主管部门按审核修改意见及时与对方协商,确认修改后的合同应重新审核会签。7. 3.2合同签字盖章生效后,行政人事部加盖正副本印章,其保存正本一份,并将合同其余正、副本或复印件发送相关部门或管理处,统一办理签发手续。合同规定的其他各方由合同经办部门负责送达并
6、办理签收手续。4.4 合同的履行、监督、检查4.4.1 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4 .4.2合同主管部门应对每个履约合同填写合同履约情况台卡。5 .4.3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已经订立生效的合同履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对履行中的问题或不正常现象进行分析、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重大问题应向行政人事部汇报,以确保合同的权益不受侵害和合同正常履行。4.5 合同的变更、终止、仲裁和诉讼4. 5.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
7、实现合同的;b)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C)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内仍未履行的;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标的不能实现的;e)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f)合同的变更、终止应报原审核部门批准,合同的仲裁和诉讼应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核。5. 5.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6. 5.3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8、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4.6 合同分类及编号4.6.1 6.1据公司业务性质,公司合同可分以下几种:a)物业管理服务合同;b)购销合同;C)工程设备委外服务合同;d)建筑工程承包合同;e)财产合同;f)借款合同;g)广告合同;h)安保服务合同;i)保洁服务合同;j)绿化养护服务合同;k)咨询、培训服务合同;1)垃圾清运合同;m)劳务合同;n)其他合同。4.6.2 公司对外订立的合同,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编号。4.6.3 合同编号应依据业务性质、合同数量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予以设定。公司合同编号格式微“()诚物合同O*号”前合同内填
9、写年份,后括号内填写合同类别,*为合同类别顺序号。4.6.4范例:()物合同(管理服务)*号()物合同(绿化)*号O物合同(保洁)*号()物合同(维修)*号4.6.5如合同编号已由对方编制,则公司一般只编制合同编号。4.7合同及合同附件保管4.7.1公司合同经签字、盖章生效之后,该合同正本(包括补充合同、补充协议、对方工商登记和身份资料、资质文件、各类来往文书和电报及图表原始件等)应留一份于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留。4.7.2合同正本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计贴印花税票。4.7.3公司合同经办部门、财务部留存合同复印件,并按合同顺序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经办部门、对方单位、对方经办人及合同履行情况等内容做好登记,以备查询和检查,已经登记的合同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4.7.3合同正本一律不准外借,若需调用,可提供复印件。4.7.3合同主管部门应在年终将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按规定分别造册,存档。4.8合同订立审核职责表审核部门各类合同工程设备及其他委外保洁绿化垃圾中介租赁安保物业管理新开拓委托劳务培训固定资产购置筹备处客户服务部工程部安保部管理处行政人事部OOOO管理品质部OOO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说明:表示经办;“口”表示主管;“O”表示相关;表示审核。5记录合同订立审核盖章会签单合同履约情况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