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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征求意见稿)二。二。年十二月、)15目匕1()OI月匕x:1(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1(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2(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2(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2三、划分依据3(一)法律法规规章3(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3(三)相关规划3四、划分概况4五、执行标准5六、区划说明6附件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7()11.(|?J)7(二)江东新区7(,.)为8()不口、F1x:*8(_i:)J11l-9(六)紫金县县城区域9(七)连平县县城区域9附件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10(一)4a类声环境功能区101.4a类交通干线102.4a月艮I,:12(二)4b类声环境功能区121
2、.4b类交通干线122.4b类交通服务区域13附件3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4(一)源城区(含高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4(一)江东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5(三)东源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6(四)和平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7(五)龙川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8(六)紫金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19(七)连平县县城区域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20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进一步做好河源市声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要求,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特制订本区划。一、区划范围本区划范围包括河源市
3、源城区(包括高新区)、江东新区及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的县城区域,面积共1267.33平方公里。(1)源城区(包括高新区)区划范围面积为338.96平方公里(其中高新区35.6平方公里)。(2)江东新区区划范围面积为434平方公里。(3)东源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150.37平方公里。(4)和平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83.52平方公里。(5)龙川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109.71平方公里。(6)紫金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100.68平方公里。(7)连平县县城区域区划范围面积为50.09平方公里。二、各类声环境功能区说明(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0类声环境功能区:康复疗养区等
4、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一)1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型城市公园等群众游览休憩的场所。()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1)4类声环境功能区: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其中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5、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为4a类,铁路干线(铁路专用线除外)两侧区域为4b类;公路客运站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划为4a类,铁路干线站场、机务段等划为4b类。(2)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边界线: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机动车道边线或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中心线30米处;交通服务区用地红线。(3)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两侧距离:当交通干线两侧分别与1类区、2类区、3类区相邻时,4类区范围是以交通干线边界线为起点,分别向道路两侧纵深55米、40米、25米的区域范围;交通服务区不考虑纵深范围。(4)
6、临街建筑:当4a类交通干线纵深范围内的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5)4a类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重叠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6)本区划实施以后,新建的交通干线和交通服务区按照以上条款执行。三、划分依据(一)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公布,2018年12月29日修正);(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
7、04年9月24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9年11月29日修正);(4)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5)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二)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三)相关规划(1)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8、(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2)河源市江东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3)东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东源县人民政府,2015年1月);(4)和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30)(和平县人民政府,2011年1月);(5)广东省龙川县县城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5)(龙川县人民政府,2019年);(6)紫金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6-2035)(紫金县人民政府,2018年12月);(7)连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08-2020)(连平县人民政府,2009年12月);(8)河源市铁路网规划(河源市人民政府,2013年
9、5月);(9)河源市公路运输站场规划(2008-2030)(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K)年12月);(10)河源市公路网规划(2013-2030)(河源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1月)O四、划分概况河源市1、2、3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1232.2平方公里,未划分0类声环境功能区。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水域水面、道路路面)约35.13平方公里。各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1。4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范围以及具有一定规模的交通服务区域,详见附件2。划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交通干线共215条,其中包括4a类交通干线204条和4b类交通干线11条;交通服务区域30个,其中包括4a类交通
10、服务区21个和4b类交通服务区9个。五、执行标准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表2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环境噪声限值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dB(八)夜间dB(八)1类55452类60503类65554类4a类70554b类7060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昼间环境噪声限值;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之间的时段,该时段执行夜间环境噪声限值。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声级超过环境噪声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八)o4b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适用于2011年1月1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铁路(含新
11、开廊道的增建铁路)干线建设项目两侧区域;穿过城区的既有铁路(2010年12月31日前已建成运营的铁路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铁路建设项目)及其改、扩建项目,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不通过列车时的环境背景噪声限值,按昼间70dB(八)、夜间55dB(八)执行。六、区划说明(一)本区划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市之前相关声环境功能区区划或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与本区划不一致的,以本区划为准。(二)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不作为定界依据。本区划文本及图件以土地利用现状为基础,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确定。(三)本区划由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附件:1.各区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2.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3.河源市各区
12、县声环境功能区区划图附件1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一)源城区(含高新区)表1源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编号声环境功能区频区划单元名称区划单元边界务划单元面积(km2)YCQ01011类区广东河源大桂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片区埔前镇林场、桂山林场、湖羊角(塔坑)林场及粤赣高速以西的黄子洞村除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104YCQ02012类区源城区2类区源城区区划范围内除1、3、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的区域;154YCQ03013类区明珠工业园片l北至迎客大道,南至白田路,西至京九铁路,东至东江;7.72YCQ03023类区深河产业城A区片区深河产业城A区规划用地范围,东至粤赣高速公路,南至力王大道,西
13、至桂山山脉,北至新丰江大坝南侧山岭;4.9YCQO3O33类区高新区龙岭工业园片区北至东环路南段,南至高新区边界-埔前大道(规划道路),西至粤赣高速高埔九路(规划道路)龙滨大道(规划道路),东至东江;39.64YCQ03043类区农夫山泉片区西至西环路,东至京九铁路线,北至农夫山泉北侧边界,南至农夫山泉南侧边界;0.33YCQO3O53类区河源电厂低碳产业园片区河源电厂和低碳产业园规划用地范围;1.8YCQ03063类区高塘百子园片区北至源城区区划范围边界,南至万绿湖大道,西至粤赣高速,东至京九铁路;10.41YCQ03073类区埔前火车站工业园片区埔前火车站工业园工业用地范围;0.52JDXQ04014类区见附件2注:“YCQ”为源城区的拼音首字母。(二)江东新区表2江东新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编号声环境功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