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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7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民法学(2)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1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2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义务的一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得中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权利。3 .侵权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因其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在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的赔偿权利和义务关系。4 .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5 .财产继承:是根据法律规定把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转移给他人承受的法律制度
2、。二、填空题1.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一返还定金。无权要求;双倍2 .保证方式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保证方式分为和一两种。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和。诺成合同;实践合同4 .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5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_、作品的智力活动。文学;艺术;科学6 .依中国专利法,专利可分为_、o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7 .商标权中的禁止权是指商标注册人所享有的禁止他人擅自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的商标的权利。相混同8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留有数份内容相抵
3、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一所立遗嘱为准。最后;最后9 .一般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一原则。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10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或者一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所有人;管理人三,选择题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B)。A.主合同与从合同B.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2 .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A.中
4、介人B.代理人C.当事人D.利害关系人3 .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利性演出,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AB)。A.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B.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C.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D.可以不支付报酬4 .依我国专利法,不能授予专利的领域有(ABC)。A.智力活动规则和方法B.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C.疾病诊断方法D.中医药制造方法5 .商标法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B)。A.5年6 .10年C.15年D.20年6.我国继承法规定处于优先接受继承的方式是(C)。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D.遗赠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胎儿(八)。A.没有继承权但应为
5、其保留遗产份额B.不享有继承权C.享有继承权D.享有准继承权8 .甲为了不让乙当上先进工作者,在单位布置评选工作后,到处散布谣言,说乙生活作风有问题,从而使乙在评选先进工作者时受到影响,乙因受刺激生病住院,甲侵犯了乙的(C)。A.荣誉权B.隐私权C.名誉权D.身体健康权9 .张某欠王某二千元债务,同时张为王修理汽车,王应向张支付修理费三千元,在此情况下,张和王之间的债务可以适用(B)。A.混合B抵销C提存D.免除10 .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B)。A.可以免除侵害人的民事责任B.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C.可以分担侵害人的民事责任D.不影响侵害人承担的民事责任四、问答题1.要约的概念
6、和成立条件。答: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另一方作出的意思表示。依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成立:Q)须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要约既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一经对方承诺,合同就成立。因此,作为要约的意思表示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受要约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人必须是特定的,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人作出要约的目的,只有经受要约人承诺才能实现,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示。(3)须内容具体确定。确定是指其内容包括足以决定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如一方发出的意思表示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主要
7、条款,则该意思表示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邀请。2.简述遗赠与赠与的区别。答:遗赠与赠与的区别在于:Q)遗赠是遗赠人生前所谓的单方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遗赠是于遗赠人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则是赠与人和受赠人生前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五、案例分析某服装厂2005年5月30日接受意大利公司棉布服装10000件的订货合同,约定交货日期为8月10日,并约定,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货款20%的违约金。为紧急完成任务,6月1日,服装厂与市乙棉纺厂签订一份棉布供货合同,合同约定在6月15日,棉纺厂向服装厂送交3.8万米棉布,并约定一方不履行时,向对方支付总货款10%的违约金
8、。6月13日,棉纺厂向服装厂表示,由于机器检修等原因,原定15日交货有困难,请求20日交货。服装厂表示不能推迟交货。6月15日棉纺厂未按时交货,6月16日服装厂四处联系棉布供应。当日,服装厂得知某商店存有所需的棉布,立即前去购买3.8万米棉布,且比棉纺厂定价相比多支付2万元,服装厂通知棉纺厂解除合同,棉纺厂不同意解除.于6月20日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服装厂拒收,并要求棉纺厂支付违约金IoOO元和赔偿差价损失2万元,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Iooo元,收货付款。问:1.服装厂解除合同是否应予以支持?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答:L服装厂解除合同应予以支持,因合同债务人应依法全面、适当履行合同,按约定的期限供货。2.债务人迟延履行属于违约,将直接影响服装厂履行与外商签订的合同。3.6月20日棉纺厂将3.8万米棉布送到服装厂对服装厂而言已成为不必要,因此服装厂可以依法解除合同。4.解除服装厂与棉纺厂的合同关系,应由棉纺厂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而给服装厂造成的差价损失。5棉纺厂要求服装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是于法无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