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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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1月国开电大法律事务专科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 .根据解释的方法划分,刑法解释可以分为和O文理解释;论理解释2 .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和相适应。所犯罪行;承担的刑事责任3 .我国刑法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围问题即空间效力的原则是:以属地原则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则、原则和原则中的合理因素。保护;普遍4 .刑法上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与之间的因果关系。危害行为;危害结果5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判处刑罚。罚金;其他直接责任人员6 .犯罪的故意有两种类型,即与。直接故意;间接故意7 .为了犯罪的,是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

2、件8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本罪),而或又触39其他罪名(他罪)的犯罪形态。方法行为;结果行为9 .数罪并罚时,拘役最高不能超过o一年10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不得少于o一年二、选择题1.刑法条文中的但书表示的是(ABD)。A.对前段的补充B.对前段的限制C.对前段的强调D.是前段的例外2.按照(C)划分,犯罪客体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A.犯罪行为的多少B.犯罪行为侵3暖体社会关系的次数C.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D.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的多少3.盲人犯罪后可以(B)。A.不负刑事责任B.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C.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减轻处罚4

3、.某甲故意用言语和行动挑逗某乙,诱使其对自己进行不法侵害,然后对某乙实行防卫而造成某乙损害的行为,刑法理论上称为(D)。A提前防卫B.事后防卫C.防卫过当D.防卫挑拨5.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八)全部罪行处罚。A.集团所犯的B.他组织、领导的C.他参与的D.他指挥的6 .对于被判处(AB)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A.无期徒刑B死刑C.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D.驱逐出境7 .吴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I万元。决定执行的刑罚时,应当采取(C)。A.吸收原则8 .限制加重原则和并科原则C.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D.吸收原则和限制加重原则8

4、.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D)之日起计算。A犯罪B.犯罪行为停止C.犯罪结果发生D.犯罪行为终了三、名词解释1 .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2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3 .特别自首:亦称准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4 .时效中断:是指在追诉期限内,因犯罪分子又犯新罪而使前罪所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的制度。四、简答题1

5、.什么是犯罪的不作为?构成犯罪的不作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答:所谓犯罪的不作为,是指3口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构成犯罪的不作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Q)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而未履行。(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 .简述适用假释应遵守的条件。答:根据刑法典的规定,对犯罪分子适用假释,必须遵守下列条件:(1)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是假释的对象条件,即对假释适用范围的限定。(2)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已

6、经执行了一定期限的刑罚。这是假释的限制条仟,也是前提条件。(3)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假释的实质条件,也是关键性条件。(4)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IO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这是假森的排除性条件,即假释对象条件的例外。五、案例分析案情:王某,男,25岁。王某于2007年在江某开办的厂子里找了份临时工作。2008年3月中旬,江某以王某偷拿单位东西为由开除了王某,并拒绝给其发放I至3月份的工资。王某不服,但几次与江某交涉均不欢而散。4月13日,王某再次找江某商谈,双方发生激烈争

7、执,人高马大的江某还打了王某一拳。感觉吃了亏的王某遂起意报复。4月14日中午,王某提着一桶汽油出现在江某家门前。江某开门发现是王某,便问王某有什么事,王某说:还是工资的事儿,今天你得给我个满意的答复,不然没你好果子吃!王某一边说一边晃了晃手中的汽油桶。江某一闻到汽油味,马上返身进屋并锁上门,然后打电话给保安员。王某则在门外高声叫骂并将汽油泼在江某的门口。保安员赶到时,正好听见王某说你再不出来,我就烧死你!保安员立即将王某扑倒在地,并从其衣袋中搜出一只打火机。试分析并说明理由: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和处罚(只答处罚原则)?答:L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判断正确者得分。判断错误则全题不得分)2 ,已罪预备,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3 .本案中,王某出于报复心理,为实施犯罪而事先准备好汽油并且带到现场泼洒在地,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即被保安员扑倒制服而未能着手实施放火的实行行为,因此,其行为符合刑法关于犯罪预备的规定,属于犯罪预备而非犯罪未遂。4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孝免除处罚。因此,对于王某的行为,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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