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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文件隧四工程(2014)473号关于发布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制,完善细化公司技术管理规章制度,使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在建项目施工进展科学有序、优质、安全、高效,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监控量测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方针,建立健全公司技术管理体制,完善公司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2、,使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在建项目施工进展科学有序、优质、安全、高效,按照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公司项目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编制依据(一)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指导意见(中铁股份生(2007)114号)。(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股份成本(2014)107号)(三)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相关制度(隧工程(2005)73号)。(四)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隧工程(2005)169号)。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所有在建项
3、目。本办法以土建专业为背景编制,其他专业参照执行。第一章技术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监测室(一)负责公司监测人员、仪器等资源的统计、调配、台帐管理工作。(二)负责公司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和组织培训。(三)督促项目上传相关数据至集团公司监测管理平台,并对预警信息进行及时批示。(四)收集项目监测的相关报表及信息处理记录;对监测不到位引起的工程事故及环境破坏等进行责任追究。第五条项目部(一)按设计文件及规范要求埋设工程监测项目所需点位和元器件,并负责对测点和元器件进行保护。(二)负责日常量测、数据整理、分析工作,建立监测档案,并按相关方要求上报监测报表。负责监测信息反馈和传递。(三)加强监测仪器的维护保
4、养和校验工作。(四)参与有关围岩及结构失稳所引起事件的调查工作,参与有关监测的科研工作,围岩及结构安全评估工作;接受考核及奖罚。(五)负责编制监控量测方案,填写或录入各种监测报表;收集和整理监测技术资料,汇总并分析;建立人员及仪器台帐,并定期对仪器进行检查和保养。(六)负责配置专职监控量测人员。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六条项目部根据设计文件、规范要求等制定监测方案,经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审核,报公司工程部备案。第七条项目策划阶段确定监测施工模式,对于一般山岭隧道、路基、桥梁等项目由项目自行完成,除非相关方有书面要求专业分包;若需进行专业分包,提前向公司工程部上报分包分析报告及相关支持性材料,内容须详实
5、;经总工程师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入分包管理流程,分包必须要求有相关资质、业绩要求。第八条项目部组织监测的项目,根据工程监测项目规模及重难点向公司人力部提交人员需求计划;向工程部提请仪器需求计划。第九条监测日报处理程序监测主管负责监测日报编制并根据监测情况提出建议-总工程师对监测日报进行复核并填写意见-项目经理对监测日报进行审核填写批注意见-交底-归档。第十条监测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监测质量,监测仪器的管理采用专人使用、专人保养、专人检验的办法。第三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公司工程部成立监测室,配室主任一人,成员三人,对公司在建项目的监测工作统一管理,不定期到项目进行监测培训和检查;对项目
6、监测主管有任免权,监测人员的聘请、调离和转岗必须经得公司工程部同意。第十二条监测室人员应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和指导。每项目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并出检查报告,如发现监测数据存在作假的现象,必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严惩,相关资料在工程部备案。第十三条A类、a类项目必须成立监测组,并配置专门的监测设备,独立完成监测工作;B类和Z类项目配置监测主管一名(可以由测量主管兼职),专门负责监测数据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外业数据由测量组采集,当遇到围岩突变、监测数据异常时,以监测工作为重点,具体工作由项目总工程师协调。委外进行监测工作的项目,项目部必须配置一名专人进行管理监控量测。第十四条加强监控量测管理平台日常
7、监视和维护工作,发挥预警作用。公司监测室负责平台日常监视和维护工作,及时督促项目上传监测数据,监控量测数据达到或超过预警值时第一时间作出处理意见和跟踪监测动态,按照各级领导的指示督促落实,有必要时到项目“端点”监督。第十五条公司监测室制定公司层面的监测管理制度,负责落实两个“必测”,坚持开工前必测、不稳定必测的原则;建立卡控制度,对于连续三次突破卡控红线的项目,必须强制实行内部专业分包;严格落实关于监控量测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负责复核各项目的监测方案,保证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第十六条公司监测室监督各项目在每天23时前上传完毕当天的监测数据(包括安全日报、周报、月报和施工进度等),通过项目上传的
8、数据,监测室每月进行一次复测抽查,一旦发现数据存在作假情况,计入项目考核扣分,并按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监测室提供培训资料和试卷给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培训和考试,相关资料报工程部备案;仪器必须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检定报告需报工程部备案。第十八条监测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现场应给予支持和配合,严禁干预正常的监测过程。第十九条按要求定时对施工主体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包括巡视),不得随意减少监测项目、频次和测点,务必保证监测资料的真实可靠,严禁伪造。第二十条在特殊情况及发现异常情况时,加强巡视检查,并应增加仪器监测频次,必要时还应增加监测项目;监测日
9、报应及时由项目总工和项目经理做出信息处理意见,具体表格见附件1;监测日报信息处理表应在当日同步传递公司监测室。.第二十一条监测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改和损坏;监测原始资料和成果资料装订成册,归档保管。第二十二条监测组须建立内部的“三级复核制”,各种成果、计算数据和报表都必须有观测者、计算者、复核者的签字,并对签字负责。监测要保证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及时提供必要的监测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和各种计划、方案、总结报告的电子文档。周报和月报中绘制位移随时间或空间的变化曲线图,并认真进行变形分析,对施工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三条项目总工对监测工作负技术责任,提出
10、监测机构及资源配置方案,组织监测工作实施,并定期检查和督导监测进展、监测数据质量、监测资料的完整性及归档整理。第二十四条监测分包项目必须纳入系统管理;项目部将监测分包方资质(分包内容)及投入人员资格和仪器检定证书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有关国家统一的监测技术规范、方法标准。第二十六条在监测过程中妥善保护各种仪器和元器件,加强仪器的日常维护及检查。第二十七条鼓励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以提高监测质量。第二十八条纳入集团公司监控量测预警信息管理平台的项目,要依照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传监测数据、施工进度、安全日报等资料,如有特殊情况未能上报的,必须打电话或其它方式说明情况,如停电、降频、没有网络等等。第四章接口管理和支持文件及其他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相关/支持性文件1 .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监测和测量仪器管理办法2 .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实施办法抄送: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中铁隧道集团四处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12月25日印发附件1监测信息处理表监测信息处理表编号工程名称日期监测情况分析:监测负责人(签字):日期:项目总工程师意见:项目工程师(签字):日期:项目经理批示:项目经理(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