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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控制组考核暂行办法一、工作考核标准:1、取样、检验结果不及时,每推迟1分钟,扣01分;取样、检验频次,每少1次,扣1分。2、出磨生料、出窑熟料的三率值要求,出磨生料:kH60%SM70%、IM70%;出窑熟料:kH85%SM285%、IM85%,每减1%,相应罚5元;每发生连续三次不合格,扣5元(铲车取料、配料站堵不在考核范围)。3、不服从安排,对布置的工作未完成或不及时完成,每次扣1分;工作相互推诿、扯皮,每发生一次扣20元。5、试验记录未按规定填写,每次扣0.5分;交接班不合要求,发现一次,扣1分。6、随便对外透露试验数据,发现一次,扣100元。7、试验结果异常,未验证,扣1分;未上报者,加扣1分。8、密码抽查月合格率W85%,每低1%扣0.5分。9、迟到、早退,发现一次,扣1分;旷工一天,扣5分,有事不请假,按旷工处理。10、实验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扣1分。11、工作积极主动,内部受到领导表扬的,加13分;公司领导表扬的,力口34分o12、发现异常数据及时上报,避免发生重大事故的,加310分。二、班长附加考核:1、管理与控制不到位,每次扣1分。2、本班员工被检查扣分,班长相应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