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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医学技能中心低值易耗品和耐用品管理制度一、单价低于800元的仪器设备与实验用品为低值耐用品。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由专人负责管理,领取物品时,必须由本室主任签字,并随时入帐;管理人员要定期核对。二、从设备科领取低值易耗品、耐用品后应立即登记入账,并交专人负责保管。做到账物相符。每年年终对低值易耗品、耐用品要进行清点,并报设备科备案。三、物品应分类存放,做到存放有序,帐物对号,清洁整齐,便于取用和检查。四、物品用完后,需清洗的一定要清洗干净,然后放回原处。五、损坏物品要及时登记,并报告主管人员;及时补充,保证实验运行。六、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下,确实需要外借,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保管人员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七、各种物品,按学院规定,每年清点一次,清点结果入帐,并报设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