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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两千吨金属表面处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平原聚泽热处理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26六、结论26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26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图附图4、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项目厂区现状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立项文件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土地文
2、件附件5、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审批意见附件6、承诺书附件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申请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两千吨金属表面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310-371426-89-01-547294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德原街道北园路10号地理坐标(116度28分30.000秒,37度11分52.8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33;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回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
3、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10-371426-89-01-547294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槐荫工业园区等设立为省级开发区的通知(鲁政字20067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
4、;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名称及文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1)开发区概况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前身为平原龙门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6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并更名为现名,审核面积4平方公里。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年1月出具了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1024号),规划面积18.20平方公里。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重新组织编制了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规划面积27.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东三
5、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2)开发区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本项目企业产品为金属表面处理,属于机械制造,为开发区“三大产业”之一,不是国家禁止行业,也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准入条件,项目的建设符合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要求。(3)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34号)文件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Ll项目与关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一览表序号区域环评批
6、复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I规划内容概述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发展目标,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20202035年),规划面积27.5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东至东三环路南至平尹公路、西至福源北路、北至北三环路。产业定位。主导产业为机械制造、医药、新材料产业;辅助产业为食品加工、酒制造。发展目标。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规划近期2025年工业总产值286亿元,工业增加值85.8亿元;远期2035年工业总产值614亿元,工业增加值227.2亿元。(四)总体布局。根据产业发展定位,结合现状产业布局.规划产业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德原街道北园路10号,位于规划范围内。符合其他符合
7、性分析形成“四类五区”,包括:一处商业服务业片区、两处机械制造产业片区、一处新材料产业片区、一处医药产业片区。2给排水加快推进平原县自来水公司城区水厂扩容和第二供水厂工程建设,完善开发区供水管网,逐步减少开发区内自备水井数量。开发区内的工业企业应优先使用集中供水设施供水,减少地下水开采。本项目用水由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中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符合3供热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完善区域供热专项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加快开发区供热管网建设,位于供热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除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外,在具备集中供热条件时,应优先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生
8、产用热使用电力提供。符合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工业企业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及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包括抛丸残渣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废包括废油液、废漕渣、废包装桶危废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5废气结合环境质量改善目标、污染防治方案、减排任务等制定开发区污染物减排方案并认真落实。对涉及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入区项目,依法依规落实污染物替代要求。大力推进企业VOCs治理,严格执行行业标准或无组织排放标准控制要求,建立完善全过程控制体系,实现全流程、全环节达标排放。生产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由“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
9、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I达标排放。符合6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编制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强化企业一开发区一平原县政府环境管理联动,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督促指导入区企业制定相应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加强开发区及相关企业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及监测能力建设。对开发区内停产或破产污染企业,实施风险排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减少对环境产生直接或次生环境污染。符合1、产业这I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2019年8月27日第29号令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
10、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10-371426-89-01-547294o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及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a.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德原街道北园路1
11、0号,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区有6处。表1-2平原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面积(km2)1YS3714261110021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3.772YS3714821110022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3.393YS3714821110023德州平原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9.614YS3714821110024龙门水库1.275YS3714821110025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0.016YS3714821110026马颊河1.48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开发区德原街道北园路10号,项目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龙门水
12、库(YS3714821110024),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北侧7.5km,本项目不在红线范围内。b.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山东平原县经济开发区,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氨气,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13、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有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标准;厂界无组织浓度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相关标准。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l。、PM”年评价指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氨气,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并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b.水环境质量
14、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山东平原经济开发区,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平原中设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几乎无影响。c.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按要求做好分区防渗措施,对土壤影响轻微。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热源由电提供,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不开采地下水,用水量较少。所用原辅料中不涉及原煤等能源消耗,满足德州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触及当地资源分配的上线,项目建设在资源利用上合理。生态环境准入要求A、总则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B、单元符合性分析。表13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6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