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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领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心得体会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与工会的协作配合质效,健全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协商不及时、处置不妥当,一般就会进入劳动仲裁乃至诉讼程序。此次下发的通知,旨在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优势,发挥工会发现、排查劳动领域风险隐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合规经营,推动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具体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在涉劳动者权益方
2、面存在违法问题时,由工会运用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提醒用人单位及时纠正。对于涉及特定群体权益或群体性纠纷的,如用人单位不配合,工会可将相关线索材料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启动监督程序。当然,检察机关发现或掌握劳动用工违法线索时,也要与工会及时会商,推动问题解决。这样的协作配合,让广大劳动者在常规的仲裁、诉讼方式之外,多了一重更为靠前、更具普适性的保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检察机关与工会组织要强化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衔接协作,把这一惠及广大劳动者的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为劳动者构建起全链条的保障体系,推动将劳动关系矛盾纠
3、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政府“指导”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色彩,例如要求“在法定节假日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就是对劳动法中法定节假日工作三倍工资规定的吸收和调整。在这个意义上说,新就业形态下“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保障制度建构思路比照了劳动关系,是对劳动法相关制度进行借鉴,并通过政府“指导”这一相对弹性的施策方式推行,此举既有直击当前新业态突出劳动问题的积极效果,亦有面向未来劳动制度变革的探索意味,可视为转向“劳动三分法”的第一步。劳动法及其思维方式诞生于工业时代,内核是科层制组织化用工的制度需求,以“劳动管理”为基点来构建劳动秩序和权益保障。到了数字时代,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已经与以往的劳动方式有了很大不同,规模化、社会化的灵活就业成为可能。因此,新业态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的发展不能局限于劳动法及其思维方式,应在尊重劳动灵活性的基础上提升劳动自主性,探索适应未来劳动方式及权益保障的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