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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单位名称: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申请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许可所送材料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发现你(单位)所送的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存在问题及需补正的内容如下:1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名称第条第项第款的规定,应当补正;2 (经办人视材料中的情况据实详细填写上述内容)请你(单位)将补正后的材料送本机关,无正当理由不提交的,视为放弃申请。经办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行政机关名称(签章)年月日注:需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当场或者将本告知书于收到申请5日内送达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视为受理;本告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