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馆管理规章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方志馆管理规章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方志馆管理规章制度方志馆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方志馆的管理,提高方志馆的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方志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制度,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稳定。第三条方志馆是收藏、保存和展示地方志书、地方文献的机构,属于文化、教育、研究、宣传和服务性机构。方志馆的主管部门是文化、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出版等行政管理部门。第四条方志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专项计划,收集、整理、保存和开发利用地方志书、地方文献,推广本地区文化遗产。第五条方志馆对外服务,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明确服务对象、方式、范围、时间和规格,做到“为民服务,务实创新”。第六条本规章
2、制度适用于方志馆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二章方志馆的组织和职责第七条方志馆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权利和义务,并进行细化。第八条方志馆的组织机构包括:馆长、副馆长、业务指导员、图书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第九条馆长是方志馆的领导,负责方志馆的整体工作,行使各项职责。第十条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分管相关职责。第十一条业务指导员负责方志馆的业务指导和研究活动,对外展示和推广方志馆的文献资源,推广地方文化。第十二条图书馆员是方志馆的主要从业人员,负责方志馆的文献整理、保存、开发和利用工作。第十三条方志馆的职责包括:库;(1)收集、整理、保存地方志书、地方文献,建立地方志文献数据(2)利用地方志文献资源,为社会各界提供文献服务;(3)开展地方文献学和方志学研究;第六章管理和监督第二十五条方志馆应当加强体制和制度建设,建立起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体系,确保正常运行。第二十六条方志馆应当建立咨询和投诉服务,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部分。第二十七条方志馆应当建立对服务质量的监管机制,通过巡查、检测等方式监督各项服务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方志馆应当在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九条方志馆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第三十条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方志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