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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全县城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治理水平,努力打造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市容整洁、管理有序的城市环境,现结合实际,以城市规划区域为治理范围,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抓好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承“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全力做好城市治理工作。二、工作目标总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以解决动态性城市管理问题和与文明城市形象不符的问题为切入点,广泛动员各方力量,优化整合各种资源,坚
2、持治理与服务并重,着力构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群众代表各方共同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明确、权责明晰的城市综合治理新格局,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更加宜居、舒适、整洁、有序、美丽的生活环境。阶段性目标:先期开展为期100天的城市治理“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大力进行交通秩序大整治、市容市貌大整治、环境卫生大整治、油烟噪音大整治,市政建设大整治,“百日集中攻坚”行动完成验收后,再进行为期3个月的巩固提升行动。通过半年时间,力争实现车辆停放美观整齐,城市秩序规范有序,街道环境美化、亮化、整洁,乱堆乱放、乱挂乱画、乱搭乱建、乱摆乱售等各类“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和明显改善,通过责任靠实、任务
3、落实、强力推动、规范管理、严格要求,全力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三、工作任务及职责(一)交通秩序治理。一是重点车辆源头管理。1 .对机动车及各类电动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的市场准入审核,由县工信局负责。2 .对以上各类重点车辆的质量监管,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3 .对以上各类重点车辆的税务缴纳情况审核,由县税务局负责。4 .对以上各类重点车辆上路登记注册情况审核,由县公安局负责。1. 对城市各类道路安全隐患开展日常巡查、排查,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2. 对已发现的各类城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修缮、整治,由县住建局负责。三是标志标线设置。1.城市交通标志、标线、路牌、交通信号灯的规
4、划、选址、设置、维护、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固定的道路隔离绿化带和非固定的道路隔离栏的设置、维护、管理,由县住建负责,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四是停车泊位规范管理。1 .道路两侧临时停车泊位的划定、启动、实施,由县公安局负责,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 .小区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停车场的xx、规范,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确定,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3 .小区内停车泊位管理,由乡镇社区负责规范,小区物业实施。4 .其它公共停车场(含智慧停车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规划,县住建局负责实施,县公安局、县综
5、合执法局配合。5 .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非机动车道内乱停乱放的各类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由县公安局负责;对人行道及其它公共区域内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管理,实现车辆停放整齐美观,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五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1.城区内所有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定价审批,由县发改局负责。2 .日常收费价格监管,对不按规定标准的各类乱收费行为进行查处,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3 .道路两侧临时停车泊位、公共区域临时停车泊位、小区外商铺门前临时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由县住建局负责统一进行招标,由中标企业实施。4 .小区
6、内停车泊位的收费管理,由小区物业公司实施。六是交通秩序维护和违法行为查处。1 .做好日常交通秩序的维护、疏导,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有序,由县公安局负责,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 .依法查处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超员超载、醉驾酒驾、不礼让行人等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逆行、闯红灯、随意载人、接送学生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依法查处公交车、出租车不按站点停靠,随意停车、掉头、载客、向车外乱扔杂物等行为,由县公安局负责,县综合执法局配合。七是运营企业监管及非法营运查处。1 .加强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营运企业的规范管理、问题整治、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对非法营运“黑车”进行查处;营运
7、车辆车身喷涂内容的规范管理、车辆内部环境卫生监管,由县交通局负责,县公安局、县应急局配合。2 .对外卖、快递公司派送车辆路面的不规范行为进行规范、教育和整治,由县交通局负责,县综合执法局配合。八是特殊车辆通行审批。渣土车、铁轮车、履带车或超限车辆等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的通行审批,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九是学校周边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学生强化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习惯,做好学校上下学高峰期校门周围学生交通秩序的护导,合理设置学生接送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二)市容市貌治理。一是基础设施管理。1 .城市道路、桥梁、涵洞、照明、排水
8、、亮化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移行为的查处;对城区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及人行道、彩砖、盲道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对未经批准擅自改移行为的查处;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情况及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城市供水、供热、排水、生活污水处理、燃气等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由县住建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2 .新建或改造提升的居民小区,必须设计、建设智慧安防设施,由县住建局负责。3 .数字化智慧城管平台,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建设、管理和使用。二是城市“蜘蛛网”治理。1 .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排水、供热、
9、燃气等各类市政地下管线、架空网线、杆线设施的规划、审批、管理,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 .按照“谁安装、谁管护”的原则,由县工信局负责,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产权单位专项开展通讯设施巡查维护行动,对各类设施上“牛皮癣”及时清除清理。移动、联通、电信、供电公司等单位要对随意设置和穿行形成城市“蜘蛛网”的各类通讯管、线、箱进行梳理归并,对废弃管线进行拆除。3 .对公共区域内其它各类未经审批私搭乱挂形成的“蜘蛛网”进行巡查、清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配合。4 .对小区内各类未经审批私搭乱挂形成的“蜘蛛网”的日常巡查、清理,由属地乡镇社区负
10、责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实施,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配合。三是城市“牛皮癣”治理。1 .对城市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公用设施上乱贴、乱画的城市“牛皮癣”开展常态化清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住建局配合。其中,属物业公司管理的楼群、院落,由属地乡镇社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清除;属机关单位修建的,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督促机关单位清除;没有责任部门和单位的,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2 .对随意张贴散发涉黄、涉枪、涉黑、制作假证、高利贷等违法小广告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四是门头牌匾、户外广告治理。根据XX县城历史文化、每条街建筑风貌,对各类门头牌匾、户外广告的规格、标准、材质、颜色、图
11、案、内容的合法性等,由县综合执法局统一进行设计、规范和审查,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对未经审批设置;破损、破旧、长期未清洗有碍市容;存在安全隐患;内容制式不符合规定;侵占公共空间的各类门头牌匾和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五是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治理。1.对城区内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等乱摆乱售行为进行教育引导和依法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定人定岗定时管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公安局配合。3 .对城区周边国省道沿线路段乱摆乱售、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行为教育引导和依法整治,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由县综合执法局负
12、责,县交通局、县公安局配合。4 .依法XX各类非法马路市场,科学合理设置便民服务点,采取“疏堵”结合方式管理,教育引导流动摊贩进入各类规范市场及便民服务点,对各类市场、便民服务点进行规范管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六是“乱堆乱放”治理。1 .公共区域、居民居住点、背街小巷内乱堆乱放行为的整治及日常巡查监管,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 .小区物业管理由属地乡镇社区负责,督促各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乱堆乱放行为进行整治及日常监管,县综合执法局配合。3.对城区废旧烟囱、灯箱、电杆等各类公共市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及情况移交、上报,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各类废旧公共市政设施进
13、行清理和拆除,由县住建局负责,县综合执法局配合。七是专业市场、旧货市场治理。1 .引导汽车销售、维修、装潢美容,五金建材、中药材交易、仓储经营户入驻已有的各类专业市场开展规范经营,加强日常监管;对其它各类百货市场、小商品市场、农贸市场、煤炭市场等专业市场的规范管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配合。2 .取XX省道和主干道两侧证照不全的各类旧货市场、旧货摊点,由县商务局负责,县市场监管局配合。3 .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等违规经营的各类旧货市场、旧货摊点进行整治和管理,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商务局配合。4 .对消防设施、安全设施不全的各类旧货市场、旧货摊点进行整治和管理,
14、由县应急局负责,县商务局配合。八是废品收购点治理。1. xx证照不全、存在占道经营、私搭乱建、设置位置不合理、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购点,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2. .规范管理证照齐全的废品收购点,要求堆积废品不高出院墙,不超出院子,不产生异味,废品整齐有序堆放,由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县综合执法局、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九是救助收治管理。1 .对城市流浪人员进行及时救助并妥善安置,由县民政局负责。2 .对城区流浪动物进行集中收治,对居民养犬进行日常监督管理,由县公安局负责。十是婚丧嫁娶活动规范。1 .对城区婚丧嫁娶活动进行规范
15、管理;教育引导和宣传动员广大市民到殡葬服务中心操办丧事,党员干部带头到殡葬服务中心操办丧事,由县民政局负责,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综合执法局配合。2 .引导小区物业公司加强对小区住户婚丧嫁娶等活动的规范管理,对物业公司违反管理规定,为住户提供婚丧嫁娶设施和活动场所的行为依法查处,由县住建局负责,属地乡镇社区配合。十一是娱乐活动规范管理。对网吧、书店、歌舞厅等经营管理及公共场所的演出、演艺等娱乐活动进行审批和监管;对未经审批的网吧、书店、歌舞厅等违规经营和各类违法演出、沿街游商、地摊兜售非法或盗版出版物及音(影)像制品等行为进行查处;对城区旅游指示牌进行规划设计和安装管理,由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16、,县公安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配合。(三)环境卫生治理。一是日常清扫保洁。1 .城区主次干道及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路、公共区域、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内区域的清扫、保洁;城区主街道沿街商户“五包责任”落实情况日常监管,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2 .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清扫、保洁,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社区负责。二是垃圾收运处置。1 城区内个人、住户、机关单位、公司、企业、商场、市场、商铺等产生的各类垃圾,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统一进行收运和集中处置。2 国省道两侧边沟的垃圾清理清运和日常管理,由XX公路段负责,属地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三是“乱排乱倒”治理。1 对个人、住户、机关单位乱丢乱放、偷排偷放各类垃圾、污水等行为的日常监管和查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