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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为保证考取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一、“绿色通道”的适用范围和对象1、“绿色通道”是指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缓缴全部或部分学费,直接办理入学手续的一项资助政策。2、“绿色通道”适用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新生。二、申请条件1、持有低保证、特困证、孤儿证、本人残疾证以及烈土子女、伤残军人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等家庭经济确属特别困难者。2、零就业家庭、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3、家庭经济遭受重大自然
2、灾害或其它一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三、办理程序1、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2、所在系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初步确定缓缴学费金额,并发放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一式二份)。3、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书记复核后,并在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上签署意见。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提出审批意见,报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工作领导组组长批准。5、学生持绿色通道缓缴学费申请表到财务处办理缓缴学费手续。四、管理与监督1、新生入学后,由各系负责进一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深入了解申请人的日常生活和消费等情况,认定其困难程度,根据其困难程度积极为其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国家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经认定不符合“绿色通道”办理条件的新生,必须补交相关费用。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在通过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补齐全部费用后,方可注册取得学籍。3、“绿色通道”仅办理缓交学费手续,缓交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五、附则1、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2、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