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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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发展规划根据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促进托育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有效推进我区托育服务发展进程。结合树立高质量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精准发力,加强制度建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抓住关键节点推进整体发展,遵循托育行业特点规律,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托育服务需求,努力推动托育工作走在城市前列。二.基本原则。政策引导,多元参与。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充分

2、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家庭在婴幼儿照护中的基础作用、社会等多方力量的支撑作用,形成多元参与托育服务发展格局,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普惠优先,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充分调动社会等多方力量的积极性,为婴幼儿家庭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的托育服务。推动托育服务扩容提质增效,加快优质托育服务向农村、薄弱地区和基层延伸,提升托育服务发展的整体性、均衡性和协调性。改革创新,数字赋能。加强托育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数字化改革,落实和完善托育服务扶持政策措施,健全行业标准制度规范,培育智慧托育新业态,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改革,提高托育服务效能。三、主要目标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

3、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提供多种形式的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居民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到2025年千人口托位比达到4.8%。,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不低于95%。四.主要内容(一)健全托育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托育服务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设置标准、托育机构管理办法、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托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育机构保育活动指南、托育机构负责人

4、和保育人员培训指南、托育机构安全保障工作指南、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研究制定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管理办法、保育师资培训机构论定和保育师培训质量抽查实施办法、示范性托育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资金补助管理办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研究制定托育机构综合等级评价标准和托育机构保育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展托育机构评估,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二)完善照护支持指导体系。坚持多方参与,推进供给侧改革,完善支持家庭婴幼儿照护,全面落实产假、护理假和哺乳假政策,鼓励单位为职工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加大产后就业支持,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为其从业就业提供个性化

5、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就业能力。强化婴幼儿健康管理,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普及科学育儿知识,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三)积极培育婴幼儿照护供给体系。1.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对不能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老城区和已建成的居住区要在3年内通过购置、置换、租赁、补贴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推进发展工作场所托育设施,支持产业区建设服务员工的托育设施,

6、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新建产业园区规划预留托育配套用地,推动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建设普惠托育机构。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举办或联合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2、优先支持普惠性服务机构发展。综合考虑居民收入水平、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市场服务价格。开放托育服务举办主体,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机构。突出综合托育机构的功能性、示范性和辐射作用,按照优先安排、优惠支持、县级主办原则,大力推进具备普惠服务、养育指导、家长课堂、科普教培等服务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举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依托社区、幼儿园,新建和

7、改扩建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县市区至少建立一所公办综合托育机构。3、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充分激发幼儿园投资托育和挖掘幼儿园参与托育服务的潜能,支持幼儿园以新建、改扩建、开设分园、增设托班、联合办园(班)等方式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既扩展幼儿园招收3-5岁幼儿的发展空间,又有效解决当前婴幼儿入托的紧迫困难。从2023年起,新建、扩建的幼儿园,要根据当地托育服务需求和发展趋势配置一定数量(比例=E班纳入幼儿园设计规划配套建设;现有幼儿园要按照托育服务标准和规范,创造条件增设托班,招收3-5岁的婴幼儿,提

8、高入托率。4、发展综合托育服务机构建设。灵活托育服务机构形式,突出综合托育机构的功能性、示范性和辐射作用,按照优先安排、优惠支持、县级主办原则,大力推进具备普惠服务、养育指导、家长课堂、科普教培等服务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单独或联合举办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同时,综合托育机构要承担区域内试点示范、信息采汇、诉求代言等职责,充分发挥其区域示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构建托育服务人才保障体系。1.加强人才教育培养。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开设婴幼儿托育服务相关专业,合理安排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完善中职以上各阶段学历教育,加快培养托育

9、服务中高级专业人才。加强托育相关学科研究及专业交流,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深化托育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托育机构参与校企合作,联合相关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定向委托培养等方式,多渠道培养充实托育人才队伍。2、重视职业技能培训I。逐步实行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建立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利用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平台,按照保育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推进托育机构保育师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评价,鼓励现有开设托育服务类专业职业院校,开展托育服务有关专业证书试点,加大与托育服务关联的岗前、转岗、创业等职业技能培训,将托育有关工种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

10、补贴标准目录。3、强化在岗技能提升。实施托育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建设省、市、县三级托育实训基地,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建立培训师资库。在政策研究、幼儿保育、儿童保健、医疗护理、学前教育等领域遴选50名专家组成师资库,鼓励组建本级托育服务师资团队。每年组织师资队伍培训,并积极参加国家师资培训I。依照国家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培训大纲,落实托育机构负责人不少于60学时、保育人员不少于120学时的全员培训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对机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持续提高岗位胜任能力,五年为一周期。4、开展保育科研活动。依托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社会组织及相关学科

11、专家等,建设覆盖医学、心理、教育、健康、社会等领域的育儿科研队伍,积极开展育儿理论研究、标准规范制定、保育课程设计、托育师资建设、产品用品研发、支持制度建设等科研调研活动;加强托育服务基础理论、基础课程、基本技能等资源数据库建设,开发数字化课程、课件、教材,推进托育科教数字化发展。鼓励支持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托育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和参加全国托育服务技能大赛。5、加强人才管理服务。加强托育从业人员保障制度、职业发展规范、良好工作环境等基础性建设。研究制定托育从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落实基本社会保障,提高福利待遇;给托育从业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学习教育机会和职级、薪酬晋升机会,创造更多更好发展空间和拴心留人

12、的环境;大力开展托育职业社会认同宣传活动,提高托育从业人员尊崇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等,提高托育服务队伍稳定性和增长性。(五)建立健全托育机构综合监管体系。1.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按照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规定,对托育机构办理注册登记和备案。托育机构经相关部门注册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服务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明确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2、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完善街道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托育机构诚信档案,将托育机构的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违法失信惩戒制度。3、建立

13、违法查处机制。托育机构未注册登记或因不符合设置标准、管理规范和备案条件未能通过备案的,由区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整改。整改后达到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加大对已登记注册未备案或者已备案但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的托育机构的执法监督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4、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加强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全面推行托育从业人员就业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求符合条件的托育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鼓励成立托育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自律、协调、规范作用,促进托育服务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六)深化建设教养医结

14、合体系。1.规范机构服务内容。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育儿观,科学制定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依据母子健康手册实现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全覆盖。全面开展婴幼儿早期发展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婴幼儿医疗保健服务。3、加强科学育儿指导。依托区妇幼保健院、区儿童医院及各基层卫生机构为有需要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设线上科学育儿

15、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科学育儿资源包。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托育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各级深改事项、重点发展领域,统筹解决编制、经费、场地等关键核心问题;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精心编制本级托育发展专项规划;将托育事业发展纳入上级对下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托育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加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作,加快形成推进规划实施的合力。(二)加强政策支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支持措施,加大对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托育机构用电、用水、

16、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政策。全面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实际探索发放托育服务消费券。健全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落实期间托育企业纾困政策,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三)强化用地保障将儿童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用地指标分配适当倾斜。引导支持利用低效或闲置土地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优先保障公益普惠类儿童服务项目规划用地指标。(四)完善监测评估强化责任意识、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终期评估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实施跟踪监测,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数据,动态反映规划目标进展情况,客观反映托育服务发展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规划执行精准度,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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