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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融:RXP2022HPD1022RXHKY建设项目环疆乡响三E三(污染影响类)(区域环评+环境标准)项目名称:年产40(度螺杆、40噫机麟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浙江金诚机械有限公司僦!日期:20碎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4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39六、结论41附表42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42附图43附图一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43附图二周边环境示意图44附图三本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布置图45附图四周边保护目标示意图46附图五新港工业园区一期远期用地规划
2、图47附图六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48附件49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49附件2营业执照51附件3土地证、不动产权证/无产权证明52附件4租赁协议55附件5总量剂意见函*57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400套螺杆、400套机筒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4-330951-04-02-88665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五道36号地理坐标122度12分2.336秒,30度5分25.0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84机械零部件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69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建设性质EI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
3、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海洋产业委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14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Ll项目专项弱F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设置理由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陀、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氨
4、化物及氯气。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水幕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一并纳管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风险物质最大存储量未超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
5、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规划名称: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舟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舟山新港工业园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舟政函20096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V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
6、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舟环函201911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相符性分析(1)规划期限2019年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92023年,远期为20242030年。(2)规划范围南以环岛公路为界,东、西至山体,北面临海。规划总用地面积约为10.51平方公里,其中西侧的综合保税区及其配套服务区用地面积共为3.01平方公里。(3)功能定位本规划将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含综保区本岛分区)的功能定位为:临港型生态产业城。以建设生态产业城为核
7、心,以港口为依托,以保税物流为重点、以船船配件、海洋工程、大型港口机械为主导,最终营造产城、人文、生态等互融共生、健康发展的国家大宗商品的国际物流配送中心、临港型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和生态化产业城。(4)规划结构本区的用地功能结构在综合考虑区位、自然、交通、现状以及城镇依托各种因素基础上,规划确定为:一心、二区、三轴、四片。一心:即综合服务核心,园区行政办公管理配套的中心区域。二区:即生态景观区块,结合山体、绿地及水系,规划二处景观区块,塑造具有浓厚地域风情和优美环境的生态景观区,提升园区的整体形象。三轴:即功能发展轴、对外展示轴和发展联系轴。对外展示轴沿南部疏港公路东西向展开,是园区对外的主要
8、景观展示面。功能发展轴南北方向的轴线,沿轴线功能层层展开。发展联系轴即东西向轴线,连接新港二期,与二期产业进行衔接。四片:即综合保税片、产业发展片、生活服务片和公用设施片。综合保税片是实现舟山大宗商品的国际物流配送中心重要区域。产业发展片是本产业园区的重要分区,分散布置,利于分期建设和多主体开发。生活服务片集中布置工业园区的主要生活性服务设施,如金融、商贸、娱乐、医疗等;最终形成便捷、高效、生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心区形象。公用设施片为整个园区提供生产、生活的后勤保障。(5)产业发展规划规划以保税物流加工为重点,以船舶机械配件、临港重型装备为主导产业。综合考虑道路交通、河流水系、现状己出让地块、
9、产业发展集中成片等因素基础上,以规划干道为界将其主要组织为九大片区,包括船舶机械配件产业区、临港重型装备产业区、保税物流区、保税加工区、码头作业区、新兴海洋产业孵化区、小微企业承接产业区、综合配套区、公用设施配套区。产业选择与引导遵循生产生态化、关联集群化、运作市场化、创新网络化的原则。其中生产生态化要求:引入清洁、循环生产的概念,改变末端治理的方式;对于工业产品生产及使用过程对环境影响的关注,使污染物产量、流失量和治理量达到最小,并充分再利用相关资源,建立下游企业;努力实现物质和能量的高效利用,减少废弃物向自然系统的输出。关联集群化要求:积极发挥本地的的比较优势,按照“建起一个大项目,带动一
10、条产业链”的思路,逐步实现专业化产业区,成为舟山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白泉镇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五道36号,位于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为二类工业用地。项目建成后从事螺杆机筒生产,属于二类工业项目。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要求。2、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该规划
11、环评目前已完成并通过审查(舟环函2019116号)。(1)生态空间清单本项目所在厂区位于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四片”中的产业发展片、“产业发展九大片区”中的船舶机械配件产业区。管控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区域环境承载能力,控制区域排污总量和三类工业项目数量。高度重视土地集约使用,节能减排降耗,在开发过程中确保环境功能区质量不下降,确保人群健康安全的生活环境。2)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及当地主导(特色)产业的其他三类工业建设项目。3)新建二类、三类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4)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工业功能区,
12、限定三类工业空间布局范围,在居住区和工业区、工业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确保人居环境安全。5)对区内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应急预案机制,消除降低潜在污染风险。6)最大限度保留区内原有自然生态系统,提高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有效扩大城镇生态开敞空间。(2)环境准入条件清单禁止准入类产业:属于国家、省、市、区(县)落后产能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特殊高端铸造建设项目除外);新建、扩建不符合园区发展(总体)规划的三类工业建设项目(配备高效治污设施的集中喷涂工程中心及配套表面处理项目除外);限制准入类产业: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船长大于80米的船舶整体
13、建造工艺;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挂浆机船及其发动机。(3)总结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目标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等上层位规划基本一致,规划目标与当前环保要求相符。在规划层面上土地、水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区域环境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规划环评报告认为,规划方案在目标定位、产业结构和规模等方面较为合理,在进一步优化规划实施和局部用地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环境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后,从资源环境保护而言是可行的,也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
14、调、可持续发展。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产品为螺杆、机筒,属于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为二类工业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限制类产业;本项目已在海洋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海洋产业委经济发展局备案(附件1),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本项目建成后所产生的抛光粉尘经水幕除尘净化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加强车间通风;水幕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标,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一并纳管,最终经舟山市岛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舟山港北侧海域;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周边环境影响小。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
15、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3、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工业园区一期区块及综合保税区本岛分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及其符合性分析(1)禁止准入清单2019年10月12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浙江舟山群岛海洋产业集聚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禁止准入清单如下:1)不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2)不符合舟山市区环境功能区划管控要求的项目;3)不符合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舟山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的项印4)大规模、大容量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仓储项目;5)新增铸造产能建设项目,特殊高端铸造建设项目除外;6)涉气排放需设置防护距离,且环境影响范围内(原则上200米)有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