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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建设工程火灾风险提示函近年来建设工程典型火灾案例:案例一2022年3月8日3时46分,江苏镇江新区车港路与溪云路路口金科祥生悦园建设工地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案例二2021年12月6日1时36分许,山西省寿阳县明泰电厂项目部一处住宿发生火灾。火灾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为进一步做好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等现行消防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有关事项告知如下:火灾风险一是施工现场违规留宿人员,吸烟人员多、
2、乱扔烟头,现场堆放大量木板、纸箱、聚氨酯泡沫等建筑和生活垃圾,容易引发火灾。二是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违规存放液化石油气罐。三是现场安全管理不严格,施工人员违规动用明火、违规焊接等,缺乏有效监护措施。四是有的因施工需要擅自停用、占用甚至拆除报警、灭火等消防设施,一旦发生火灾,难以及时有效扑救。工作建议一是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单位内部要明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建立逐级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二是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使用不燃或者难燃材料。施工现场的外墙
3、保温应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中的要求实施。三是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四是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五是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
4、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六是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夹心泡沫彩钢板等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七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八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九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建设单位统筹协调,施工单位直接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消防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有关施工规程操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的监理职责。公民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消防救援机构举报。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