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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急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上级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一)完善社会急救培训体系,逐步实现教学大纲、考核标准和培训证书的规范管理,形成社会急救培训长效机制。(二)略。(三)完善社会急救志愿者信息化管理。社会急救志愿者信息平台与120指挥调度系统对接,实现社会急救与专业急救信息有效衔接。二、任务分工(一)健全组织体系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急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社会急救培训工作。各区组建区级社会急救培训领导小组,组织落实辖区社会急救培训工作。组建“社会急救培训工作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负责起草本市社会急救培训教学大纲、技术标准、考核
2、标准,对从事培训的机构和讲师资质进行评估、对急救培训课程进行质量监控。在建立救护员证书互认机制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教学大纲、师资队伍、培训课程、培训证书和考核督导规范化。建立不良机构和讲师的监督制度和退出机制。主责部门:配合部门:(二)明确培训主体各部门及其所属培训基地、急救中心及其指导和认定的培训机构作为开展社会急救培训主体,负责具体实施。鼓励医学行业协会、医学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具备专业能力的组织开展社会急救培训。鼓励其他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培训机构,参与社会急救培训工作。主责部门:市红十字会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三)细化各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要督促本行业、本地区重点公共场所社会
3、急救培训工作的主体责任,按照本方案的任务目标督促有关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培训计划并向领导小组报备,推进本行业、本地区重点公共场所社会急救获证培训和普及培训。领导小组按季度督促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年底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纳入精神文明考核评比之中。主责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配合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关村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安门地区管委会、重点站区管委会、各区政府(四)科学设置课程对公众开展以普及心肺复苏(CPR)技能和自动体外除颤器(AED)使用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同时广泛开展社会急救知识科普宣传,增强公众急救技能。在此基础上,结合重点公共场所行业特点,开展以4学时为主、8学时或1
4、6学时为辅的多种形式的急救获证培训。对已取证人员按规定开展复训。主责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配合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五)推进信息化管理大力提升社会急救培训工作信息化水平,建设“社会急救能力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立社会急救科普专家库、急救知识资料库和全市救护注册师资、救护员数据库;制作社会急救知识短视频、电子课件,实现社会急救知识理论网络教学及考核与现场考核点实操考核相结合,成绩合格统一核发证书。探索将取得急救培训证书的志愿者信息与120指挥调度系统对接,鼓励志愿者参与现场急救,在突发事件处置中充分发挥取证人员的作用,提高社会急救质量和效率。主责部门: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健康
5、委配合部门:(六)提供可持续财政保障支持全市重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初次取证所需人员培训费、师资培训、教具费用等由市财政统一负担。辖区公众社会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培训相关经费由区财政负担。建立绩效考评体系,根据年度培训计划,采取半年督促、年度考评等方式,对培训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评监督。主责部门:配合部门: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履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职责使命,把公众自救互救技能普及作为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主动作为,积极推进,确保按期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二)强化督导检查各培训部门和机构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教学体系,规范教学内容,市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社会急救培训的监督指导,会同市红十字会按照教学大纲做好课程实施情况的督导考评,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确保培训质量。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行业、地区主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考核,自觉接受季度抽查和年终考核,推进社会急救培训工作有序开展。(三)建立表彰机制将社会急救培训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纳入各类表彰奖励范畴,加大联合表彰力度,大力宣传社会急救工作先进典型。深入发掘成功施救案例及培训工作中的感人事例,对积极参与施救人员纳入本市见义勇为表彰范畴。